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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一年4000亿高速收费 是否真的仅为“还贷”

A-A+2014年12月1日08:23新华网评论

  疑问三:收来的钱除了修路还贷还用来做什么?

  调查:高福利养人或挪用

  除了还贷和企业暴利,巨额通行费还被用来干什么了?此前,审计署曾对18个省份的高速收费的专项审计,揭开了一些黑洞:

  ——闲置和挪用。大量资金被闲置,并没有用于还贷,有些资金被挪用于建楼堂馆所、投资股票等;

  ——养人。一边是高额福利,一边是人浮于事、超编严重。据了解,有一家高速经营企业编制27人,实际却多达156人。2013年,山东省政府还贷公路收取通行费中用来供养运营单位和企业的费用高达7.6亿元。

  收费员月入万元曾引起不少研究生对这一职位趋之若鹜。记者从广州一家路桥公司职工处获悉,一般员工月收入在8000元到1万元,而一个路段的项目负责人,手里管理的资金上亿元,一年收入可达30万元。

  ——利益输送。在收费权转让中,有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导致国有资产受损,而个人从中谋取巨额利益。审计发现,合巢芜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转让中,国有资产流失12.4亿元。

  高速公路何时才能回归公益性?到期了确未还清贷款怎么办?交通运输部发言人何建中在答记者问时明确提出,到期的收费公路应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到期后停止收费。

  朱列玉等认为,包括养护费在内应由公共财政承接下来,这是公路的公益性决定的,也是政府和公共财政必须承担的责任。在还清政府贷款之后,国有部分应让路于民、让利于民。

  鉴于我国高速路网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专家提醒,规范高速收费应前置。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说,当前,地方交通部门及其下属企业在高速路建设管理中处于垄断地位,加上修路对GDP的贡献,地方有上马修路的冲动,这也导致一些道路效益很差,地方就不得不打效益好的公路的“主意”,所以有了各种借口的延期收费。因此,要加强对政府决策的科学论证,避免因过度建设而陷入“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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