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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CN:为病人募捐钱却给了慈善会伤了谁

A-A+2013年7月15日16:4721CN评论

  聊城文轩中学学生闫森因急性脑干出血去世,父母将他的两肾一肝和一双眼角膜捐献出来,让3名病人重获新生,2名病人复明,其中一个肾脏移植给他患有尿毒症的姐姐闫淑青。文轩中学以“给闫森的姐姐捐款”为由,获得善款311674.04元。但后来学校却将其中的251619.04元,全部捐献给聊城慈善总会。文轩中学办公室主任谢德芳说:“我们坚持按签署的《捐款协议书》执行,我们捐的钱用于救命、救急,但不救穷”。(5月31日聊城新闻网)

  最近一个阶段,先有闫森捐赠器官救了三个人,后有文轩中学的家长师生全力救助闫森的这个苦难家庭,再有孙庆勇济南救人就义,无不彰显了聊城这个城市厚重的人文。但是,聊城文轩中学以各种名目拒绝将善款支付给闫森家,却将钱转给慈善会,委实让正义的人心寒,让家属欲哭无泪。

  都说红会管理不好、混乱,但从聊城红会拒绝接受文轩中学转赠本来该属于闫森父母的钱上看,红会做事还是有底线的,知道“有所为有所不为”,知道该给穷人的钱,自己不能收。在此,要为聊城红会叫好!

  聊城给一些困难家庭捐赠的案例不少,给尿毒症捐赠的也大有人在,但能在几天捐赠30多万的,闫森这个却是个案。之所以能在短时间能募集30万元,除了文轩中学组织得力、学生家长富有爱心外,更重要的是,闫森捐赠器官让三个人获得了新生,这些家长动容,更为这个一个孩子死去、一个孩子得了尿毒症的不幸家庭悲哀、同情,更想伸出手帮助这个苦命的家庭。这些钱如果能全给闫家,我相信,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会有怨言。

  对于一个能将死去孩子的器官捐赠给他人的家庭,我们不敢去恶意推测他们的人性有多坏,我们更不相信他们能为了钱去无理找学校争吵。既然“给闫森的姐姐捐款”,就应该将善款及时送到家属手中,可学校为什么要家属去申请?难道非要家属去求你们?

  退一步讲,就算按你们说的“如捐款目的达到后,捐款还有剩余,则学校全部转给红十字会”,可闫森的姐姐出了院,这个救助仅仅完成了第一步,后期的包括化疗在内的一些治疗的花费远远高于前期治疗,这又是怎么能是达到了“捐款目的”?

  做错了,改正了,大家可以理解并原谅。被媒体曝光了,文轩中学想平息舆论,非但不思悔过,却宁可把钱给无关的人,也不给那个原本该救助的家庭,可耻!把学生家长代表叫来商议签字转移善款,孩子在你们那里上学,哪个家长又敢说个“不”字?文轩中学可以找出一万个理由不给家属善款,但却无法堵住公众的嘴,更无法挡住大家的鄙视目光。

  学高为师,身正是范。学校是一个教书育人的地方,除了让孩子有个好成绩外,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孩子如何做人。“给闫森的姐姐捐款”这个事件,给全体孩子和家长上了一课,也扇了我们的教育监管部门一记耳光。相信此后文轩中学号召的募捐中,不会再出现30万的奇迹。这样的学校还能不能完成“教书育人”的使命,家长还愿意不愿意把孩子送到这样的学校,都是一个未知数。

  就这件事来说,不管对闫家怎么样,但是对已经去世的闫森不是个交代,毕竟是因为闫森的事迹及其家庭的贫困才引起的这次捐款。这对聊城也是一个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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