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第二批支持高校遴选结果公示
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原
11月2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第二批支持高校遴选结果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教高字〔2020〕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18号)等文件要求,山东省教育厅组织了山东省第二批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申报工作,共有24所高校参与申报。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申报高校现场答辩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择优遴选”的原则,遴选确定了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第二批支持高校16所。
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第二批支持高校名单
滨州医学院
聊城大学
鲁东大学
济宁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齐鲁医药学院
青岛滨海学院
山东女子学院
山东英才学院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青岛黄海学院
山东现代学院
山东华宇工学院
齐鲁理工学院
山东管理学院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11日,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教高字〔2020〕2号),确定2020-2022年,按照“同步推进、重点支持”原则,在省属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全面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
山东省教育厅将根据学校建设基础和转型发展推进情况,分三批遴选推进成效明显的高校,2021、2022年省财政分批次给予重点支持。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增列工作对遴选高校予以优先支持,引领带动其他高校向应用型大学转型。
第一批:2020年10月底前,采取学校自主申报和省教育厅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遴选10所左右转型意愿强、建设基础好的高校。
第二批:2021年,在学校自主申报的基础上,根据转型发展质量,再遴选10-15所高校。
第三批:2022年,在学校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对未获得前两批支持的高校开展转型发展质量评估,遴选若干所评估结果合格的高校。
《指导意见》还鼓励和支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整校建设为应用型本科高校,或将部分专业建设为应用型本科专业。
2021年2月17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公布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名单的通知》(鲁教高字〔2021〕1号),遴选确定20所省属本科高校为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
如现时16所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高校将达到36所。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原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