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信用中国(山东)官网最新披露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临沂大学在去年曾两次受到行政处罚,共被罚款近270万元。

  根据“临自然资规罚决字〔2020〕10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临沂大学在临沂市兰山区工业大道北段大学院内西侧第一生活区建设的6栋学生宿舍楼,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要求的条件施工,擅自变更规划建设的6栋宿舍楼建筑面积,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进行了处罚:责令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后30日内改正,并处评估净值4747.29万元的5%罚款,计237.36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

  另据“临城管行处字〔2020〕第JS-01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临沂大学建设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滨河路北段西侧大学院内的第二学生生活区留学生宿舍楼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便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依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对其罚款31.70万元。该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