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3号)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涛的提请,于2021年2月25日决定任命:

  李华民为泰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戴先锋为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华民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