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酒驾、挪用扶贫项目专项资金……山东两地通报7起典型问题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7日讯 日前,济南、烟台纪委监委通报7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典型问题,涉酒驾、醉驾、挪用扶贫项目专项资金、违规领取民政补贴等。

  济南商河县

  殷巷镇王家管区书记郭连信酒驾案。2019年4月5日,郭连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郭连信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殷巷镇党委给予郭连信党内警告处分。

  郑路镇褚集小学教师朱骆酒驾案。2019年9月15日,朱骆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朱骆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郑路镇党委给予朱骆党内警告处分。

  许商街道清水坡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许京亮酒驾案。2019年3月4日,许京亮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许京亮罚款2200元的行政处罚。许商街道党工委给予许京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玉皇庙镇小仁和村党支部委员于风动醉驾案。2019年4月15日,于风动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2019年11月12日,县人民法院判决于风动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县纪委给予于风动开除党籍处分。

  烟台蓬莱市

  蓬莱市北沟镇山王村原村委会主任姚春田挪用扶贫项目专项资金问题。姚春田于2014年11月至2017年12月任北沟镇山王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山王村按照省定扶贫村工作要求,新上光伏项目,上级先后拨付专项资金45万元,但姚春田在资金使用时违反规定,将部分扶贫项目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光伏项目附属工程款。2020年6月10日,中共蓬莱市北沟镇委员会对姚春田进行通报批评。

  蓬莱市大柳行镇齐家沟村原村委委员齐志堂违规领取民政补贴问题。2017年7月,大柳行镇齐家沟村重度残疾人王某某死亡后,其子齐志堂未及时将该信息向村分管民政残联事务的工作人员齐某某报告,又多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个月共计560元。2020年3月18日,中共蓬莱市大柳行镇委员会给予齐志堂党内警告处分。

  蓬莱市村里集镇英格庄村会计张德海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张德海负责本村民政事务管理,2014年,村里集镇英格庄村张某某符合低保条件,英格庄村委会为其申请了低保待遇。2017年9月,张某某在烟台某公司就业,拥有企业工资收入,个税申报依据超过低保线,根据相关规定,应停发其低保待遇。但张德海直至2018年底才进行核实并上报上述情况,致使民政低保动态信息更新不及时,张某某违规领取低保补贴共计6388.5元。2020年1月15日,中共蓬莱市村里集镇委员会给予张德海党内警告处分。

  (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