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正风肃纪,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示警,近期,东营各县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1、东营区六户镇东辛集村党支部书记张梅华侵占村民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4年7月至2015年10月,张梅华借为东辛集村村民张某义、张某真代领危房补助款的机会,侵占张某义危房补助款5000元、张某真危房补助款6000元。2015年11月,张梅华得知上级有关部门将要对全区危房改造补助款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后,将其侵占的张某义、张某真的危房补助款全部返还。2020年6月3日,东营区纪委给予张梅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东营区纪委)
2、广饶县稻庄镇孙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建立在该村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稻庄镇孙家村在2014年实施的街道硬化及配套工程、2015年实施的道路罩面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孙建立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同时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谈判小组成员参与招标评标,履行职责不到位,明知秦某违规借用资质投标却未提出异议,未及时发现秦某串通其他人围标行为,致使秦某承揽到上述工程,造成不良影响。孙建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广饶县纪委给予孙建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广饶县纪委监委)
3、东营市化工学校驾驶员许朋朋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用于个人消费问题。2014年5月至2016年2月,许朋朋利用管理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的便利,私自使用单位加油卡在加油站便利商店累计购买价值6191元的物品供个人使用。2020年6月,许朋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退还本单位。(利津县纪委监委)
4、河口区新户镇原韩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宝善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违规利用村集体资金吃喝的问题。2012年至2015年期间,新户镇原韩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宝善多次以购买文件包、篮球等办公用品的名义,从村集体账目上变通报销费用,用于购买烟酒、村“两委”成员聚餐等,共计1830元。2019年12月,新户镇纪委给予吴宝善党内警告处分。(河口区纪委监委)
5、东营区文汇街道北王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国栋违规套取资金处理招待费、违规发放交通补贴问题。2014年1月,张国栋安排时任报账员王某某以车辆维修费的名义处理了2100元招待费用。2015年2月,北王屋村用村集体资金为村“两委”成员及工作人员发放2014年度交通补助191000元。2020年6月3日,文汇街道党工委给予张国栋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193100元。(东营区纪委)
6、垦利区垦利街道二十一户村党员韩卫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问题。2010年4月至2013年12月,韩卫海等人在未经有关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依托没有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原垦利县众成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亲戚、朋友、老乡等口口相传的方式,承诺支付高于银行存款的利息,向332名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266.2415万元。2020年6月,垦利街道党工委给予韩卫海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垦利区纪委)
7、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街道田庄村党员马帅帅纠集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犯强迫交易罪受到纪律处分问题。2017年7月至2017年9月,马帅帅多次从事强迫交易违法犯罪活动,并纠集形成了恶势力犯罪团伙。2019年12月,马帅帅因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2020年4月,马帅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