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6月15日电(记者闫祥岭)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14日下发通知,要求采取严格进口海产品相关管理、高风险区入鲁需做3次核酸检测等措施,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
通知要求,立即开展相关产品流通环节风险排查,严格进口海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做好全面摸排和检测工作,切断疫情输入传播渠道,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其中,山东省要求各地商务、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进口海产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以及相关运输、仓储、销售等人员的摸排登记工作,根据摸排情况,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经营进口海产品的市场、商场、超市等交易场所的海鲜产品、外环境、相关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加强对来自高风险国家和地区进口商品的风险监测;加强对海鲜市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
通知要求,对5月30日以来疫情重点地区入鲁返鲁人员进行分类健康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强高风险区入鲁返鲁人员管理,做好中风险区入鲁返鲁人员管理,做好中风险区所在城区的其他街道(乡镇)入鲁返鲁人员管理,对重点地区的低风险区入鲁返鲁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加强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
其中,对5月30日以来有高风险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鲁返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进行3次核酸检测(抵达第1天、第3-5天和第13天各1次)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抵达第13天),管理期限自抵达山东省内目的地起开始计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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