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30日讯 近日,为进一步拓宽村党组织书记来源渠道,大力推进“头雁队伍提升”行动,激励引导各类优秀人才服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发布《2020年济南市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公告》,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一批村党组织书记。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17:00。

  据了解,本次遴选共217个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其中,市中区5个,槐荫区7个,天桥区2个,历城区8个,长清区28个,章丘区30个,济阳区33个,莱芜区30个,钢城区11个,商河县38个,济南高新区7个,市南部山区9个,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9个。

  济南市及相关区县、街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一线工作人员),街镇编外聘用人员;退役军人,离职退休和返乡创业人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村“两委”成员和后备人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村致富能手,乡村医生等群体中的优秀党员均可报名,但需具有1年以上党龄,无“不得”“不宜”担任村“两委”成员的情形。公开遴选人员不受身份、职务、职级限制。遴选所涉及年龄、党龄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5月31日。

  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任期一般为3年,日常管理由街镇党(工)委具体负责,每半年由区县党委组织部开展一次履职评估,年度工作考核、任职期满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区县、街镇分级负责,对工作不胜任、群众不满意的,及时进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任职期满考核合格、本人和派出单位同意的可继续留任,纳入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管理;其他人员可连选连任。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离职退休人员和街镇编外聘用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保留原待遇不变,参照同级选派第一书记标准落实工作经费、生活补助及交通保障等政策,享受除村干部基本报酬之外的绩效奖、星级奖、晋位奖及集体收益增幅奖。其他人员享受区县村党组织书记相关政策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在职务职级并行等政策范围内,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晋升上一级职级;任职期满考核优秀的,可提拔一个职务层次;符合调任公务员条件的事业身份干部,可优先调任公务员;工作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使用;任职期间达到晋级条件的,可优先晋级。其他人员任职期满考核优秀的,优先推荐参加街镇机关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招录(聘)等。

  公开遴选工作由相关区县党委组织部负责。属济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离职退休人员)的,向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名,提出拟参与遴选的意向区县,经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把关,形成推荐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纳入相关区县的遴选程序。属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离职退休人员)的,向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名,经单位党组(党委)研究把关后,形成推荐意见,报区县党委组织部。其他人员向所在街镇党(工)委报名,经街镇党(工)委研究把关后,形成推荐意见,由街镇党(工)委统一报所在区县党委组织部。市、区县党委组织部均不接受个人报名。考虑疫情防控的实际,以线上报名为主,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具体遴选程序详见相关区县公开遴选简章。

  闪电新闻记者 刘少君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