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要在显著醒目位置张贴“佩戴口罩”提示,并在出入口设专人测体温;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严禁开展大规模促销、展览展示。青岛出台《青岛市大型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工作细则》,指导市内各大商超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加强全市大型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疫情防控工作,青岛市商务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青岛市大型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工作细则》,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市内各大商超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经营期间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据悉,细则涵盖病毒主要特点通报、基本要求、工作人员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商品管理、服务顾客、说明事项等八个方面的内容。通知要求,各经营单位场所要在显著醒目位置张贴“佩戴口罩”提示,并在经营场所出(入)口设置专人值守,做好体温检测,要求进入者须佩戴口罩,不佩戴者进行劝返。密切关注各类交易人员、运送货人员和顾客体温情况,发现体温异常人员,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各商贸流通企业在疫情期间严禁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严禁开展大规模促销、展览展示等,杜绝可能引发人群聚集的销售活动。此外,各区市政府要根据细则相关要求,做好辖内各商贸流通企业的强化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落实测温、防护、消毒和应急处置等各项规定,并参照本细则、制定各个辖区防控管理办法、落实人员内部防疫管理,做到从业人员安全筛查到位、人员防护到位、防疫物资准备到位、防疫体系建设到位、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尚青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