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征求《济宁市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意见,意见截至8月18日。

  该办法指出,支持合法建设的汽车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利用现有土地建设加氢站,在符合相关规范和安全条件的前提下,无需另行办理加氢站规划选址、用地等手续;有新增构筑物的,出具建设用地规划书面意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没有新增构筑物的不需要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在公交场站、物流园区内,可以使用工业、仓储用地建设企业自用的加氢站。

  新建站和需要扩大用地面积的合建站,应分别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孔令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