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火了!着火了!”

  2018年5月25日0时,

  市民钱先生在睡梦中被着火的呼喊声惊醒,

  出门看到小区内的一号楼和三号楼着火,

  其中一号楼中单元的楼梯口,

  火苗高达2米多。

  随即,钱先生一边喊人救火,

  一边喊醒女儿报警。

  据了解,当晚,钱先生所居住的小区内一号楼一、二、三单元,三号楼一、二单元,五号楼一单元,八号楼三单元均发生了火灾,四栋楼宇里有两百多户居民,居住人员密集,居民处于深夜睡眠中,火势一旦蔓延,后果不堪设想。这次火灾虽然扑救及时,也导致所涉火情地下室内电线全部烧毁,墙皮、楼梯扶手以及手机通讯线路等均被烧毁。

  让人想不到是,

  此次火灾的导火索,

  是因为16岁的小胜(化名),

  想要盗窃一盒香烟而起!

  2018年5月24日23时许,小胜前往岱岳区山口镇某小区外的一家超市,欲进入超市盗窃香烟,因为该超市有防盗网,小胜未能进入超市实施盗窃。为了宣泄心中燃烧起的怒火,小胜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超市外的防盗网。随后,小胜进入位于超市旁的某小区,使用打火机点燃了堆放在储藏室内的柴火,从而引发了该小区4栋楼的火灾。但小胜并没有因此而收手,而是前往了位于山口镇的另一处小区内,将一辆三轮车点燃后逃跑。2018年5月26日,小胜在泰安市区某商业广场被警方逮捕。而在一个月之前,小胜因“仇富”曾砸坏多辆私家车,盗窃车内财物被警方抓获。

  2018年12月27日,岱岳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2019年2月28日宣判。

  承办法官介绍,本案中有两个较为突出的特点,第一,小胜初中毕业后未继续就学,而是步入社会,但因未成年人自我控制、辨别是非能力差等问题,导致了小胜的“愤青”、“仇富”等极端心理。第二,小胜家庭情况相对比较特殊,小胜家庭经济状况较差,母亲有精神疾病,虽然享受低保,无法满足小胜“攀比”“享乐”的心理,平时父亲忙于生计同时又要照顾其母亲,从而对小胜疏于管教,家庭监护职责缺失。

  家住岱岳区粥店办事处的小岳(化名),

  与小胜有着犹如复制一样的“特质”。

  小岳的父亲是一位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小岳的母亲常年照顾生病的父亲,疏于对小岳的管教,小岳在初中毕业后步入社会,导致学校及家庭的脱管。小岳步入社会后无所事事,但小岳又需要钱财满足日常开销,从而聚集多名未成年人多次无故殴打、砍伤他人、敲诈勒索钱财,最终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初中毕业即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但初中毕业时均未达到18周岁,自身的保护与‘越线’意识薄弱,步入社会后受到各方各面的影响,如没有正确引导,这些孩子很容易步入犯罪深渊。同时,未成年人在步入社会后无所事事,很多家庭监护职责缺失,尤其像小胜、小岳这样经济状况较差的家庭,父母忙于生计,无法担负起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社会间脱轨,从而走上犯罪。不少父母在得知孩子犯罪后,均接受不了,表示孩子在家很乖,步入社会后也一直‘很乖’。”

  承办法官表示,未成年案件中,

  该类未成年人过早与社会接轨而导致的案件,

  近年来呈上升趋势,

  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