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广大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决定,今年在全省开展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标兵评选活动,在全省1998年后退出现役、自主就业创业的退役士兵中,评选10名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标兵。2016年全省表扬的10名退役士兵创业创新标兵不再参加此次评选。今后每两年评比一次。

  评选推荐对象须是1998年后退出现役的士兵,目前担任企业、社会组织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担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

  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全面考察、组织推荐、媒体公示的办法进行。每个市推荐1—2名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典型,推荐对象由各市民政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组织考察遴选后报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有关处室(单位)成立评选小组,择机实地考察,研究提出初评意见,报省民政厅和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审定。审定的拟表彰人员名单,在山东民政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以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名义下发关于命名山东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标兵的通报,颁发标兵证书,邀请参加2018年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电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