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晚,李沧交警在虎山路枣园路路口设岗夜查,当晚10时30分许,一辆车牌为鲁QF8Z76的白色轻型货车沿虎山路东向西方向走走停停,形迹可疑。执勤交警正要上前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只见该货车不仅没有刹车,反而开始加速。前方交警见状,连忙在车前三四米处放置三角锥拦截,谁知,该货车仍然不管不顾,继续加速,将锥桶推出去十多米远,疯狂逃窜,扬长而去。

  带班民警凭经验和路况推测其逃窜路线,并通知前方交警设卡拦截,大约过了10分钟,疯狂货车最终在1.5公里外的京口路君峰路路口被拦停。驾驶员李某某下车后,身上酒气扑面而来,经过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当场对李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李某某对酒驾行为非常后悔,也意识到自己闯关非常危险,表示以后开车一定不喝酒了。

  酒后驾车的李某某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严厉处罚。

来源:青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