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 济南2月27日讯 今天,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南市《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相关情况。

  济南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鹏介绍,为了让非公有制经济在新旧动能转换中实现健康发展,此次强力推进“四新”促“四化”。在实施培育“四新”项目方面,济南将加大对行业领军和高成长性企业激励力度,对认定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全国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和“独角兽企业”,在省财政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0万元基础上,市财政分别给予1:1的配套奖励;对新评选认定的“瞪羚”企业,在省财政最高奖励50万元基础上,市财政给予40%的贷款贴息扶持,最高扶持30万元。。

  济南有着众多的高校,在激发高校内生动力和活力方面,济南鼓励驻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对新增国家级技术转移转化机构,一次性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支持高校院所独立组建或与济南市非公有制企业联合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物流综合实训基地等平台载体,开展行业共性技术开发和成果转移转化,经评定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

  为了支持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并从教育产业发展基金中安排部分成果转化基金,促进完善高校院所校地合作机制,加快科技成果就地产业化。对驻济高校、科研院所,通过技术交易市场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完成科技成果挂牌交易和拍卖,并在本地转化的,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按照不超过成交价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80万元;对促成省内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向我市企业转移的在济南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和驻济企业,按不超过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补助,单项补助额分别不超过200万元;对在本地转化的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3000万元以上,并经济南市科技局备案的在济南市注册的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按照不超过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2.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吸纳并转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按照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的3%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定期开展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转化机构绩效年度评估,年度被评定为优秀的,最高给予20万元的奖励。(大众网-山东24小时客户端 记者 张玛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