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6月14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高院公布了8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其中,王德军擅自将法院查封财产抵债案、王广义两次被拘留仍继续非法侵占房屋案、刘国利拒不执行判决迫于法律主动申请和解案等三起典型案例被省高院重点提及。

  因民间借贷纠纷,于建东、孙培军将王德军及其前妻郭晶诉至烟台开发区法院,法院查封了郭晶名下的两处房产,并出具了约定还款的民事调解书。过了约定日期后王德军仍拒不还款,并先后通过离婚、过户房产等方式将法院查封的房产出售。2016年3月,法院以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判处王德军有期徒刑六个月。

  临沭县老门湖村村民徐芝银与王广义存在土地使用权争议,徐芝银诉至临沭县法院后,2006年7月法院判决王广义将侵占的土地及房屋让与徐芝银,临沂市中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因王广义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徐芝银申请强制执行,临沭县法院先后两次对王广义进行司法拘留,但王广义仍继续侵占徐芝银的土地及房屋。今年3月,临沭县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王广义有期徒刑一年。

  刘国利欠董宝玉147万元款项未偿还,2010年11月董宝玉向滨州滨城法院起诉并胜诉,判决生效后刘国利仍未还款,董宝玉向滨城区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刘国利名下房屋,并限期要求其将60万元房屋租赁费交到法院,但刘国利置若罔闻并将所得房租挥霍完毕。经查,刘国利常年承包建设工程有稳定收入,银行账户有大量资金往来,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滨城区法院于今年1月依法对刘国利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诉讼过程中刘国利迫于法律威慑主动申请和解,履行了还款义务。(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