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小长假临近,为遏制可能在小长假期间出现的包括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短期势头上升的趋势,李沧交警进一步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力度。3月30日,李沧交警摩托车违法32起、酒后驾驶5起、大货车违法23起等多起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违法继续“亮剑”。
“酒跑跑”感谢交警
30日晚10时29分许,一辆车牌号为鲁B1G35C的小轿车沿少山路自西向东行驶至峰山路路口时,在距离交警约30米处突然靠边停车,驾驶员打开车门弃车而逃,在跑出约150米后,被另一路巡逻交警遇上。由于天黑视线较差,加上驾驶员再次遇到交警过于慌张,脚底一滑摔倒在地上,手腕磕破大量出血,赶上前来的交警先是将其掺起,确定其无大碍后,对驾驶员李某某进行了酒精检测。
经测,其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酒后驾驶。随后,交警将李某某送到附近的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治疗摔伤。去往医院的途中,李某某一边对自己酒驾和逃跑的行为懊悔不已,一边感谢将自己送医的交警。据悉,李某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证6个月的处罚。
被查后逃走 不抽血照样罚
3月30日晚9时44分,一辆车牌为鲁BF50R9的小轿车沿金水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虎山体育场门前时,被民警示意停车接受例行检查。驾驶员非但不减速停车,反而加速逃离检查点,在行至金水路与文昌路口附近时因车流被阻,驾驶员不得已停车。应民警要求下车后,驾驶员肖某某身上散发出十分明显的酒味,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70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见此情景,肖某某趁民警检查其他车辆时机撒腿就跑,逃离现场。按照有相关规定,驾驶人逃离现场拒绝进行抽血的,依呼气检测值为准。
李沧交警提醒广大司机,小长假临近,在尽情享受假期的同时,一定要一如既往地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同时,假期出行时做到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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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