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厉打击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济南市公安局近日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涉黄涉赌违法活动整治娱乐场所治安秩序的通告》。该通告规定,因卖淫、嫖娼、赌博被行政拘留的,依法通知其家属;被收容教育的,依法通知其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严厉打击以营利性目的的陪侍行为
自2016年12月起,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扫黄铲赌”专项整治行动。济南警方对全市的娱乐场所进行整治,特别是对火车站、汽车站周边治安混乱区域和小足疗、小按摩“一条街”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联合多部门进行合力清理,取得很好的效果。
为严厉打击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娱乐场所经营秩序,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济南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关于严厉打击涉黄涉赌违法活动整治娱乐场所治安秩序的通告》。
该通告明确指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从事、参与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对涉黄涉赌的违法犯罪团伙、人员、场所坚决予以从严查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一)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的;(二)卖淫嫖娼、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四)组织播放淫秽录像,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五)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陪侍的;(六)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的;(七)旅馆、饮食服务、文化娱乐、出租汽车等行业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涉黄涉赌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八)幕后组织、操纵娱乐场所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或明知娱乐场所实施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仍投资、提供帮助的。
四类违法情形的人员不能开办娱乐场所
此外,通告中要求,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应当依法经营。公安机关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将依法予以取缔。
同时,对于开办娱乐场所的人员采取准入制度,规定四种情形的人员不能开办娱乐场所。包括(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卖淫嫖娼赌博被拘留的通知其家属
该通告中另外一大亮点就是,因卖淫、嫖娼、赌博被行政拘留的,依法通知其家属;被收容教育的,依法通知其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很多涉嫌卖淫嫖娼赌博的人员最担心的是社会和家人的谴责,此外对于此类人员以前多是进行行政处罚,其家庭是不知道的。”济南市公安局相关民警称,这次通告中明确要将此类违法行为通知其家属,也是在一定程度上震慑违法人员,也引起社会的关注。
通告中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检举和揭发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对于纵容包庇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齐鲁晚报记者 杜洪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