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3月28日讯(山东商报记者张舒)昨天上午,省城北园高架历山路下桥口附近,一辆老年代步车突然失控,剐擦了前方正常行驶的轿车。据了解,肇事的老年代步车驾驶人不但无证,而且已经80岁高龄,事发原因是老人在开车时接电话,注意力分散造成车辆失控。
老年代步车跑上高架还刮蹭了前车“我的车在北园高架西向东方向正常行驶,被一辆老年代步车刮了。”
27日上午11点5分左右,济南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城市高架路大队民警接到了报警电话。
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发生事故的是一辆灰色的本田CRV轿车和一辆蓝色的俗称老年代步车电动四轮车,车牌位置只有“众新电动”四个字,并没有悬挂号牌。民警在现场看到,本田轿车的右侧被刮蹭留下了蓝色的痕迹,老年代步车的左倒车镜也损坏。
“我们赶到现场后,老年代步车的驾驶人对于事发原因没有异议,称是自己的责任愿意为对方修车。”处理事故的马警官介绍说,事发前,本田轿车和老年代步车一前一后,在北园高架由西向东行驶,在驶至事发地点时,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电话突然响了,他低头去接电话瞬间,车辆失控刮上了本田轿车。
事故原因是80岁无证老人开车接电话
虽然在事故现场,双方对于事故的责任没有异议,也及时将车辆移到了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但对于代步车驾驶人提出的自行解决的要求,民警予以了拒绝。
“事故双方经过协商,如果对于事故责任没有异议可以走简易程序,但对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民警必须予以相应处罚,不能视而不见。”马警官说,他所说的交通违法主要是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经过查询这名驾驶人出生于1937年,已经80岁高龄,非但车辆没有挂牌,他本人也没有取得驾照就驾车上高架,事发时还违法接听电话。正是由于老人分心驾驶,才导致了这起事故的发生。
对此,民警依法暂扣了肇事的老年代步车,目前仍在对事故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延伸
济南老年代步车事故,今年已致1死3伤
3月9日以来,济南市加大了对于以老年代步车为主的非法 机动三四轮车的查处,在高架路一直都将驶入高架的摩托车、非法机动三四轮车作为日常执法的内容。即便如此,还是不时有心存侥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三四轮车上高架。由此引发的事故也不时发生。
昨日,济南市交警支队通报了去年、今年济南市非法机动三轮、四轮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数据。
据了解,2016年,济南发生涉及非法机动三轮车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共计430起,死亡80人,受伤418人,直接经济损失638200元。发生涉及非法机动四轮车的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共计15起,死亡0人,受伤16人,直接经济损失26700元。
2017年截至目前为至,省城发生涉及非法机动三轮车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共计83起,死亡11人,受伤86人,直接经济损失113670元。发生涉及非法机动四轮车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共计3起,死亡1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1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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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机动三轮、四轮车交通事故隐患突出 受害者难获相应理赔保障
由于没有保险,一旦引发交通事故,不但驾驶员需承担民事赔偿,更重要的是,被撞人可能得不到相应的理赔保障。昨日,济南交警总结了非法三、四轮车存在的五大安全隐患,希望能敲响这部分驾驶员的安全警钟。
车辆速度快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按照如今厂家的设计,当前的非法三轮、四轮电动车设计时速都达到了20至80公里每小时,而此类车辆体积小,质量轻,稳定性差,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低,车速达到20公里每小时以上与其他车辆发生刮碰时,就极易造成车辆侧翻,致使驾驶人及乘坐人受伤甚至死亡。
存在不用挂牌、驾驶证误区
驾驶此类车辆的驾驶人往往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认为驾驶此类车辆不用挂牌、驾驶证,在道路上行驶时往往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抢道、并线、乱停乱放、酒后、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随处可见,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驾驶人多未取得驾驶证
驾驶此类车辆的驾驶人绝大多数没有经过机动车驾驶技术培训,没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对驾驶技术生疏,遇紧急情况时应急处置能力较低,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制造“老年马路杀手”
老年人由于年龄的增长,反应能力、判断能力和应急能力都大幅度下降,驾驶此类车辆时,尽管行驶速度较慢,但还是无法应对复杂的交通环境,随时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无保险受害者得不到相应理赔
由于此类车辆不能申领号牌,所以不能购买机动车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也得不到相应的理赔保障。而非法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一方负事故责任,也将由驾驶人自己按责任比例承担相应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