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从规范提升就业扶贫车间、设立创业扶贫工坊、开发公益扶贫岗位、开展劳务协作扶贫、开展技能扶贫培训五个方面加大就业扶贫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就业扶贫目标任务。

  《通知》指出,各地要在总结前期经验和工作的基础上统一“就业扶贫车间”规范管理,实现“就业扶贫车间”的信息全面公开、运行动态监管,推进“就业扶贫车间”升级建设。要加强“就业扶贫车间”安全运行和劳动保护,分类分批打造“精品车间”。

  《通知》提出,要鼓励贫困人口参加创业活动,采用“1个家庭创业项目+1笔创业扶贫贷款+1所创业服务机构”的模式,在各市广泛设立“创业扶贫工坊”,跟进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开设贫困人口创业服务“绿色通道”,为贫困人口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通知》要求,要确立“岗位托底,劳动脱贫”思路,广泛开发政府公益扶贫岗位,建立公益扶贫岗位目录,创新岗位使用方式,落实岗位扶持政策。要加大省际、省内经济发达地区与扶贫任务重的重点县之间的劳务协作,探索开展“入社+接中心+进企”劳务协作机制,形成贫困人口有组织加入劳务合作社+对接城市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定向进入企业就业的“一条龙”劳务输出新模式。

  《通知》强调,要创新培训扶贫模式,紧密围绕当地产业发展和用工需求,采取“产业清单+培训项目清单+贫困人员名单”三单对接模式,对贫困人口进村入户实地开展易学实用的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实施技能脱贫行动,对就读技工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免除学费、发放助学金、提供扶贫信贷支持等,帮助其顺利完成技工教育并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