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廉租房下周一开始选房
地点:天桥区生产路东街1号天和新居一楼公建
济南日报6月19日讯(记者 刘文忠)6月24日起,济南市2013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进入选房阶段。两室户选房时间为6月24日-26日,一室户为7月2日-6日,选房地点在天桥区生产路东街1号天和新居一楼公建,每日上午9时开始选房,每天选出240套。
根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今天发布的选房规则,选房家庭应根据选房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参加选房。
每个选房家庭限选一套实物配租住房。其中,家庭保障人口2人(含)以下的限选一室户型,家庭保障人口在3人(含)以上或2人家庭中有满16周岁异性子女的可选两室户型,也可申请选择一室户型。
选房按摇号确定的顺序分别进行。两室户申请家庭若改选一室户住房,应在选房前或选房时提出书面申请,然后按已摇号确定的顺序同一室户一起排序选房。
选房家庭数量根据房源数量按一室户和二室户分别确定。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确定的顺序依次唱号,唱号3次未到场的,自动排到当天选房的末位,末位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每个选房家庭限两人进入选房现场,选房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时间以现场定时器确定的时间为准。选房后,应当场签订《选房结果确认书》,所选房号不再更改。
另外,选房家庭在有房源可选情况下放弃选房的,将停止其实物配租申请资格一年。在此期间,可以向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租金补贴申请。凡已领取2013年度租金补贴的实物配租家庭,应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将次月之后的租金补贴退回。
房管部门提醒,选房家庭应在选房前一天下午到选房现场查看房源展板,并一定多备选几套房源,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到自己心仪的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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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房需携带哪些材料?
选房家庭需持以下材料参加选房:本人身份证、《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证》、《选房通知书》。
选房人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场参加选房的,应在选房前到申报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书面委托手续,委托他人代为选房。书面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连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受托人参加选房时,除提供选房所需的上述有关证明外,还应出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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