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被列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科技人才支撑体系重点建设项目,是中国江北唯一的一所高等海洋职业学院。

  学院占地800亩,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总投资12亿元,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礼堂、餐厅、体育馆、学生公寓、实训中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亿多元,已投入使用;二期工程建筑面积14.5万平方米,分2015、2016、2017三年建设,将于2018年8月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

  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海滨之城——威海。这里三面环海,春温秋爽,气候宜人,风光旖旎,是中国海岸太阳最早升起的地方;自然生态与人文环境和谐融洽,刘公岛、天鹅湖、天尽头等风景名胜享誉盛名,被联合国确定为全球人居环境最佳范例城市,是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学院面向大海,濒临海滩,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优美;毗邻荣乌高速公路、青烟威荣城际铁路和威海国际机场,交通便利,是莘莘学子学习、生活、成长的理想之地。

   学院依据“立足威海,面向山东,辐射全国,服务海洋”的办学定位,根据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人才市场需求,目前开设水产养殖技术(海水养殖方向)、饲料与动物营养、食品营养与检测(海洋食品方向)、食品加工及管理(海洋食品方向)、船舶工程技术、船舶检验、船舶电子电气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会计、电子商务(海洋产业方向)、物联网应用技术、港口物流管理、工业机器人、电气自动化技术等16个专业。

  学院配备高素质师资队伍,现有教师中,副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比例达到31%,中级以上的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50.6%。学院聘请了哈尔滨工程大学教授王晓天担任船舶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带头人,国家二级教授刘胜担任机器人与智能自动化专业带头人;引进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刘振华教授担任水产养殖技术专业带头人;还面向全国引进优秀人才担任其他专业带头人,打造了高水平的教师团队。

  学院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一流,建有中国医学真菌菌种保藏管理中心、产毒真菌专业实验室;建有船舶加工实训室、船舶cad/cam实训室、船舶电气工艺实训室、网络及安全实训室、物联网综合实训室、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基地、会计电算化实训室、食品理化及微生物检测实训室、全封闭养殖系统实训室、微藻饵料藻种培养实训室、水产生物疾病控制中心等专业实训室60多个,配有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微机室、语音室,建有万兆校园网。学院拥有藏书22.6万册,其中纸质图书20万册,电子图书2.6万册,体育馆、报告厅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功能先进,为学生丰富知识、增长见识、锻炼体魄搭建了平台。

  学院面向社会,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校政企联动,产学研一体化”的发展道路。成立了食品加工行业、水产养殖行业2个职业教育集团;与海洋渔业部门共建海洋技术推广中心;与国内知名通讯技术集团共建“H3C网络学院”;与泰祥集团、好当家集团、黄海造船有限公司等众多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共同规划与实施职业教育;与黄海造船有限公司、鸿远化工有限公司、海之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结盟,设立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与哈尔滨工程大学、黄海造船有限公司合作建立“威海市船舶运动控制与系统技术工程中心”;与厦门优优汇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了“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基地”;与泰祥集团共建“CBO电商海职院园区”。在此基础上,成立了由学院和威高集团、迪沙药业等9名国内外知名企业共同组成的学院董事会,依靠行业、企业的敏锐感知力,依靠董事对重大事情决策、咨询、指导,使学院贴近企业、行业和社会需求,构建了“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新机制。

  学院积极发挥社会培训的职能,作为“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远洋渔业船员培训基地”、“山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山东省省级现代渔业技术培训基地”、“威海市金蓝领高级工培训基地”、“威海市技能鉴定所”、“荣成市人才培训中心”,学院承担荣成、威海乃至全省海水养殖、船员、海洋捕捞、外包服务等人员的技能培训任务,目前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全省基层渔业技术人员培训、中级职务船员换证培训、渔业安全生产培训、电子商务培训、再就业职工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等各级各类培训,培训人员近4000人次。

  学院注重加强对外交流,与韩国庆尚大学、金泉大学、中源大学,墨西哥自治大学海洋研究中心,墨西哥国立梅里达大学达成合作意向,围绕人才培养、师资交流与教学科研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学院坚持文化强校、文化树人,注重提升学生的内涵修养。迄今为止,已组织学生1.2万人次参加了各类文体活动,成立社团32个,组建学院志愿者协会,会员1200名,每年举办体育节、科技文化艺术节、宿舍文化节及摄影作品展等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为了给学生提供更广泛、更持续、更有效的成长空间,激发学生内在的智能和潜能,学院成立了“明德学院”,下设德雅学馆、笃行学苑、朝舞学社三大板块,通过传统文化熏陶、职业发展规划、社团活动开展等通识教育,培养学生的人文情怀、拼搏精神、团队意识、领导能力、社交能力、表达能力、学习能力、全球视野和社会责任感,帮助学生找到适合自我发展的方向和兴趣,为人生的长跑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和能量。

  云帆已挂起,行将破风浪。学院被授予“中国现代渔业职教集团理事单位和副秘书长单位”、“山东省海洋与渔业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威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尔创客工作室”,2015年底在新浪山东举办的年度教育盛典中,被评为“最具网民口碑高职院校”,优美的校园环境也被评为“威海市花园式单位”。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将以内涵发展为重点,深化改革、探索创新,沿着办学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服务能力强、具有区域影响力、能参与国际竞争的新型高等职业院校的目标扬帆前行。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各项招生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码:14507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第八条学院地址:山东省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 邮编:264300

  第九条学院性质: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是201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14年通过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十条办学地点:学院座落于美丽的海滨之城——威海荣成。

  第十一条  学院资质: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被列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科技人才支撑体系重点建设项目、“两区”建设重点项目,是“山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远洋渔业船员(荣成)培训基地”、“山东省现代渔业技术培训基地”、“威海市金蓝领高级工培训基地”、“威海市技能鉴定所”,被新浪山东网分别评为“2015年度最具网民口碑高职院校”、“2016年度山东最具办学特色高职院校”,学院网站也连续两年被新浪山东网评为“年度山东高校优秀官方网站”。

  第十二条师资力量:学院坚持人才引进和培养并重的原则,注重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双师型”师资的培养,把全面提高教师队伍职业实践能力和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放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聘请了哈尔滨工程大学教授担任船舶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带头人,国家二级教授担任机器人与智能自动化专业带头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授担任水产养殖技术专业带头人;还面向全国引进优秀人才担任其他专业带头人,打造了高水平的教师团队。

  第十三条办学条件:学院占地800亩,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校舍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2016年新增设备4千余万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过亿元,教学设备一流,功能先进,已立项建设山东省船舶控制工程与智能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威海市微藻种质资源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威海市船舶运动控制与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有国内领先的渔业技术实训实验室、船舶加工实训室、微藻饵料藻种培养实训室、食品加工检测、机电一体化专业实训室等60多个;建设现代化图书馆1个,装备纸质图书、电子图书共计40余万册;配有多媒体教室、微机室、语音室、荣成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建有万兆校园网。学院坚持文化强校、文化树人,成立了“明德学院”,注重提升学生的内涵修养。

  学院成立了由学院和威高集团、黄海造船、迪沙药业等9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共同组成的学院理事会,通过行业、企业的敏锐感知力,依靠理事对重大事情决策、咨询、指导,使学院贴近企业、行业和社会需求,构建了“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新机制。与南京第55所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惠普软件(济宁)人才产业基地管理有限公司、新迈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互联天下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等进行校企合作招生、合作培养、合作就业,实行人才“订单式”培养;与好当家集团、山东省渔业技术推广站合作共建实验实训室,与百步亭船业有限公司合作建造了“海院号”综合实训船;与山东寻山集团、泰祥集团、成山集团等100多家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与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威海海洋职业学院H3C网络学院”。与韩国庆尚大学、金泉大学、中源大学,墨西哥自治大学海洋研究中心、墨西哥国立梅里达大学,台湾大仁科技大学达成合作意向,围绕人才培养、师资交流与教学科研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四条办学理念:学院依据“立足威海,面向山东,辐射全国,服务海洋”的办学定位,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开放活校”的发展战略,加强涉海专业建设,突出海洋教育特色,扩大海洋经济实用人才的培养规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培养适合经济、社会、产业需要,直接服务于蓝区经济建设的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打造海洋特色鲜明、办学水平一流的优质高职院校。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五条招生机构: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六条招生计划:2017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招生专业18个,具体如下:水产养殖技术、饲料与动物营养、药品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加工技术、船舶工程技术、船舶检验、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会计、港口物流管理。

  第十七条录取方式: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八条录取批次:山东省为专科批次;跨省招生录取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职业技能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院校志愿: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先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我院的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专业志愿: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4.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第二十条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我院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院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学院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单科成绩限制,无口语加试要求。

  第四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院采取考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标准执行。

  学费:文科专业每生4800元/学年,理科专业每生5000元/学年,与南京第55所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办学专业每生8800元/学年,与惠普软件(济宁)人才产业基地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办学专业每生5000元/学年,2017年开设的校企合作专业收费标准以山东省物价局核准公布为准。

  住宿费: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收取。

  退学学费: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二十三条资助措施: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学院建立了融多种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对优秀学生有相应奖励政策。

  第二十四条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第二十五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

  邮编:264300

  电话:0631—7697577、7697588、7697599

  传真:0631-7697333

  招生QQ:2569255698  2063922928

  招生QQ群:290880091   550335809

  E_mail: whhyxyzsb@163.com

  网址:http://www.whovc.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whovc.cn/zs

  第二十八条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gaokao.chsi.com.cn查询。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威海海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山东省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

  邮编:264300

  电话:0631—7697577、7697588、7697599

  传真:0631-7697333

  招生QQ:2569255698 2063922928

  E_mail:whhyxyzsb@163.com

  网址:http://www.whovc.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whovc.cn/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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