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山东省商务厅。前身是山东省对外贸易学校和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职工大学,学院创办于1964年,是山东省外经贸职业教育办学历史最悠久的高校,50年来培育毕业生5万余名,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学院坚持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注重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的高度融合,努力培养“人文素质高、外语能力强、专业技能强”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位于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中心、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100人,教师5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近200人,硕士以上学历270人,拥有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软件技术3个省级教学团队。多名教师为国家商务部、人社部国际商务师资格考试命题专家和山东省高级国际商务师评审专家。英、日、韩语专任外语教师120人,并储备德、法、俄、西班牙语师资,8名教师先后在欧盟接受同声传译培训并取得同传译员资格。常年聘请15名左右外籍教师,承担外语课程教学和部分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学院高度重视教师的进修和培养,每年安排20多名教师赴国外进修培训、40多名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100多人次教师参加各类进修培训。
    学院是山东省商务厅唯一的直属高职院校,与商务部、省商务厅、地方商务局、外经贸行业协会和外经贸企业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是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商务外语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学院紧密对接区域外向型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凸显外贸、外语、外运、外包为主的“外”字办学特色,现开设24个专业,形成国际贸易与商务、商务外语、财会金融、国际运输与物流管理、信息技术与服务外包、涉外旅游6个专业群的专业布局。拥有国际贸易实务、会计2个央财支持重点建设专业;国际贸易实务、会计、软件技术、商务英语、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民航商务、航空服务8个省级特色专业;国际运输与物流管理1个省级品牌专业群;商务英语、报关与国际货运、电子商务、市场营销4个青岛市高职重点专业;牵头建设国际贸易实务、软件与服务外包、会计、动漫设计与制作4个青岛市中高职专业办学联盟。
    拥有泰安实训基地(泰安市金牛山路99号,建筑面积6万余平方米),山东跨境电子商务实训基地(青岛黄岛保税港区上海路25号,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国际物流研究中心等5个研究中心;与新华锦集团、海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海信集团等知名大型企业和校友企业合作建设校外实训基地200多个;校内建成国际贸易、物流模拟、报关货运、会计综合、金融综合、酒店综合、商务洽谈、会展谈判、计算机应用等实训室56个; 商务英语、日语、韩语、民航商务、航空服务专业建有央财支持实训基地。
    学院注重社会服务,承担了山东省商务厅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西部经济隆起带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青岛市电子商务发展“十三五”规划等编制工作;参与山东省商务事业、商贸流通、跨境电商“十三五”规划工作。学院拥有山东省国际商务培训中心、山东省援外培训中心,是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培训基地、山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培训基地、中国货代协会培训基地、山东报关协会培训基地、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培训基地,每年各类培训参训人员总人数逾8000人次。
    办学50年来,广大校友在海内外创建了颇具规模的企业3000多家,当中有位居中国民营物流企业第1位、全球集装箱航运企业第25位的海丰国际控股集团公司,其领军人连续多年福布斯排名青岛首富;有连续5年进出口总额山东省排名第一的新华锦集团;校友创办的企业诸多已经上市;众多校友成为业界知名企业家。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重大事项。

  第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第六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学院概况

  第七条 学校名称、国标代码: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13010

  第八条 学院地址:

  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邮政编码:266100)

  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62号(邮政编码:266071)

  第九条 办学体制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十条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学院前身为始建于1964年的山东省对外贸易学校和1984年成立的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职工大学,2002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十一条 基本情况:

  学院紧密对接山东省开放型经济和涉外高端服务业,凸显“外”字办学特色,现有央财支持重点建设专业 2个,央财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2 个,省级品牌专业群 1 个,省级特色专业 8 个,青岛市重点专业 4 个,牵头建设 4 个青岛市中高职专业办学联盟。学院设国际贸易系、财会金融系、商务外语系、经济管理系、信息管理系、国际运输与物流系,开办24个专业,形成了国际贸易与商务、商务外语、财会与国际金融、国际运输与物流管理、信息技术与服务外包、涉外旅游 6 个专业群的专业布局。

  学院是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商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山东省外经贸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单位、山东省旅游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山东省外语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单位、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第一批试点单位、山东省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

  办学50多年来,学院培养毕业生近5万名,广大校友在海内外创建了颇具规模的企业 3000 多家,其中既有全国五百强企业,还有诸多上市公司,众多毕业生成为业界知名企业家,为山东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2016年招生计划:

  1、普通高职面向山东、河北、山西、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河南、广东、四川、陕西、广西等省份招生;春季高考面向山东招生。

  2、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院通过招生简章、校园网等多种渠道发布。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报考我院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体育测试成绩需达到及格以上。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投档比例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2、对符合增加分数或降低投档分数要求的考生,按有关照顾录取政策录取及安排专业。

  3、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征集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4、对于第一志愿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对符合要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专业录取。第二志愿(征集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只能在第一学校志愿录取完成后进行。当考生总成绩大致相同时,优先录取各专业相关科目和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5、当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退档产生的缺额按高、低分依次递补。

  6、学院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考生,国际贸易实务、商务外语(英、日、韩语)专业录取时参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听力考试成绩。

  7、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分专业择优录取,专业技能考试成绩计入总分。

  8、通过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网、查询电话、学院网站对外公布录取结果。

  第五章 收费及其他

  第十六条 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录取后我院组织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的统一标准。学费:商务英语(软件外包方向)、商务日语(软件外包方向)专业7800元/学年,空中乘务专业70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5000元/学年。住宿费: 800元/学年。

  第十八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

  第十九条 学院有一整套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和政策,已经形成了奖、贷、补、助、减、免的资助体系。家庭困难而又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得到多种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宜,以上级规定为准。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

  邮政编码:266100

  咨询电话:0532-55761001 55761002

  学院网址:www.sdwm.cn  www.sdwm.edu.cn  

  电子邮箱:evertrad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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