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转设为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的函》有关要求,印发《关于设立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的通知》,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正式获准设立。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系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由省政府领导,省教育厅主管。机构编制事项由省委编办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学校由省政府和东营市政府合建,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由省市两级财政统筹安排。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定位为应用型高等学校。

  学校将按照省政府要求,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学校优势,聚焦内涵发展,强化办学特色,培养更多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推动能源行业和区域经济更好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贡献。(来源山东石油化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