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鲁东大学重新修订了《鲁东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管理规定》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规定》,新修订的研究生管理文件将于9月1日起实施。

  修订后的鲁大研究生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立德树人要求,强化了以学生为本的理念,注重激发和培养研究生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充分体现了研究生管理工作的人性化、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

  按照鲁大新的研究生管理规定,研究生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度,最长休学期限由原一年延长到两年;研究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可以申请休学;研究生处分及申诉各项规定系统纳入《鲁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及《鲁东大学学生申诉处理暂行办法》中,程序更加明确、科学、规范。

  鲁大将认真组织新的研究生管理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推动鲁大研究生管理水平跨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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