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

新浪山东>德州>其它>正文

宁津法院: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怎么办?“拒执罪”了解一下

2019年10月18日 10:59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 

  输了官司拒不履行判决,以为把钱藏起来或者人躲起来就没事了?别做梦了,对于法院作出已经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当事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可就涉嫌触犯“拒执罪”。这可是一项刑事罪名了!

  基本案件一

  宁津县人民法院在办理杜某申请执行庞某、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查明庞某名下有一辆丰田牌轿车后,裁定庞某将车辆送交法院。执行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庞某未将车辆送交法院,并将车牌拆卸后藏匿于宁津县德百广场北侧停车场内。2018年11月13日,被告人庞某被抓获归案。被告人庞某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予惩处。2019年6月11日宁津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庞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基本案件二

  根据生效的民事判决,被告张某应赔偿原告22366元,该判决经依法送达后于2017年8月8日发生法律效力,2017年8月10日被告张某将其微信零钱通过邮政银行宁津县支行ATM取款20253元,余额0.44元,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致使判决无法执行。2018年5月8日,被告人张某被依法传唤归案。被告人张某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予惩处。2019年10月15日宁津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法条链接

  关键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THE END —

  来源:宁津法院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