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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15日+记12分+罚款2000元!

2019年10月17日 17:21 山东交警 

  交通违法的严重后果人人皆知

  可仍有个别驾驶人

  为了一己私利,无视禁令

  想出五花八门的方法

  故意遮挡、污损、不悬挂号牌

  甚至使用伪造变造车牌

  企图逃避交警的处罚

  躲避电子监控的抓拍

  任性通行于各禁行道路上

  殊不知,这些小伎俩

  根本逃不过交警蜀黍的“火眼金睛”

  近日,河东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在对电子监控视频进行审核比对时,发现同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自8月份曾悬挂不同牌照“黑MJ30**“和“黑MU30**”,多次经过汤头辖区电子监控设备卡口,通过进一步核实比对,民警断定该车存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河东交警大队汤头中队立即成立调查小组,对该违法车辆行驶轨迹进行分析比对,并对该违法车辆进行24小时严密坚守。2019年10月6日14时许该违法车辆再次驶入临沂境内,汤头中队立即对违法车辆进行上路拦截查控,并一边与指挥中心密切联系。根据卡口照片轨迹显示和该车所载货物的特征,最终在汤头街道一家食品厂内将该车辆查控。

  据驾驶人交代,该重型半挂牵引车真实号牌为“黑MJ30**”,驾驶员将车牌“J”改成“U”,目的为了躲避电子违法抓拍,自己也知道这是违法的,但还是心存侥幸,没想到最终还是没能逃过交警的法眼。

  目前,该违法驾驶员被公安机关处以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0元,并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蜀黍在此奉劝广大驾驶人

  千万不要再耍小聪明了

  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

  不是简单的罚款、扣分就完事的

  是要被拘留

  故意变造机动车号牌

  严重危害其他车辆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违法驾驶人还会依仗车辆号牌信息不实

  警方查证困难选择逃之夭夭

  因此,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一直是交警部门打击的重点

  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除此之外

  广大驾驶人在日常行车中

  也应该提高警惕

  严防自己的爱车被套牌

  如发现车辆信息异常

  请记得马上这样做

  小编提醒

  任何涉牌涉证的违法行为

  都躲不过蜀黍的“火眼金睛”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德州高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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