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济宁市中院秉持“调研工作是更高层次的审判”理念,立足服务领导科学决策、服务高质量发展、服务审判执行工作,坚持调研与司法实践和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有机融合,提升干警司法理论素养与工作能力,推动调研工作取得实效,以高质量司法调研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2023年,济宁市中院调研报告《儒家优秀文化融入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的探索与思考》,入选全国法院主题教育优秀调研成果,连续2年申报成功并圆满完成最高法院重点调研课题,连续3年荣获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一、提高站位、以上率下,树立司法调研“新航标”。一是高点定位。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调研工作,把司法调研作为实现“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目标的突破口,发挥司法调研在探索审判规律、服务法治建设,理论指导实践、提升审判质效以及培养专业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司法调研引领法院高质量建设,做到逢旗必夺、有奖必争,每年将司法调研成果作为法院工作报告内容,切实把软实力打造成硬品牌。二是高标规划。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司法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会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调研工作,把调研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列入年度计划,由党组审定研究方向、工作方案,把培养会办案、善调研的优秀法官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为司法调研提供有力组织保证。三是高位推进。坚持领导带头调研机制,健全院领导调研联系点、重点调研课题等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年组织完成一个调研课题,带头开展调研,对重点调研课题亲自参与指导、全程督导,提高干警对调研工作的思想认识,带动引领全市法院形成浓厚的调研氛围。
二、上下联动、靶向发力,构建司法调研 “新格局”。一是整合调研力量。建立全市两级法院研究室(审管办)组织协调、青年干警全员参与、重点作者跟踪培养的工作机制,两级法院成立13支312人的调研骨干队伍,将政治素质过硬、法律专业水平高、综合分析能力强、审判经验较为丰富的同志充实到队伍中,做好调研“人才库”动态管理工作,统筹分配任务,定期研讨交流,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强化专兼联手,促进审判思维与调研思维深度融合,专兼调研人员共同开展座谈、实地调研、撰写报告,实现“1+1〉2”的效果。积极组织推报论文及案例,2023年有16篇案例、43篇论文在全国全省获奖,其中, 5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提级管辖问题研究一文获第五届“羊城杯”一等奖。二是突出调研重点。制定年度调研计划,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关注的重点、审判执行难点、社会治理热点,以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划定的研究范围,结合中央司法政策、最高法院的新理念、新要求,研判调研重点,为开展理论调研破题,鼓励干警在调研中要多思考、多研究,站在更高的视野,以政治思维、法治思维和系统思维确定写作方向,推动理论调研成果更好服务中心大局和法院自身高质量发展。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少年法庭延伸职能的路径依赖与困境突破》一文荣获全国法院少年审判调研一等奖,为全省法院唯一。三是加强调研指导。中院研究室发挥具体统筹和跟踪落实职责,强化对理论调研撰写的全程检查督导,实现论文质量把控前置,确保论文质量。建立调研“辅导”机制,发挥资深法官、调研骨干“传帮带”“一对一”作用,促进青年干警调研能力提升。加强对重点作者的培训指导,尤其在2023年全国法院第35届学术讨论会活动中,共邀请专家学者对重点作者进行集中学习、培训、辅导6次, 5篇论文在全国法院第35届学术讨论会中获奖,获奖数量全省法院第一。
三、搭建平台、建立机制,激发司法调研“新动能”。一是拓宽交流平台。中院创建《济宁司法论坛》期刊,让调研骨干的调研成果有展示的平台,发挥引导作用。各基层法院组织学术沙龙,选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门研讨,形成爱学习、爱研究的浓厚氛围。2023年,通过积极对上争取,与《人民司法》杂志社合办“尼山杯”征文活动,在全国范围征集论文768篇,其中,济宁法院调研骨干积极参与,撰写征文132篇。最高法院 “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在济宁召开,提升了济宁法院影响力,中院在全省法院调研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二是健全激励机制。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推进高素质法院队伍的意见》,强化激励引导,将调研纳入绩效考核范畴,细化三方面22项举措,完善激励机制,明确计分标准,以调研成果折算办案数量,增加成果考核权重。加强奖励表彰,对全市法院理论调研突出集体和个人专门发文进行通报表扬。注重结果运用,将调研成绩与职务职级晋升、员额法官遴选、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挂钩,向27名调研成绩优异的干警颁发突出贡献奖,8名同志由于调研成绩工作突出被提拔重用,有效提升干警调研积极性。三是强化调研保障。加强调研队伍梯队建设,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调研岗位历练,把综合调研岗位、理论调研人才库和研究室建设成为提升司法能力的平台、培育优秀人才的基地。全面完善调研后勤保障,对调研工作给予资金倾斜,推动建立调研专项经费制度,确保单列预算、专款专用。积极协调购买开通中国知网等专业数据库、调研所用书籍,对干警查阅资料、开展社会调查提供适当的脱产调研时间,努力创造保障有力、时间充裕、服务周全的良好调研环境。
四、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展现司法调研“新作为”。一是坚持务实与务虚共促。把握调查研究的融合点和落脚点,推动调研工作“促发展”。2023年,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和上级法院关于调研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以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调查研究,使调研成为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解决问题的实际行动。制定在全市法院大兴调查研究《实施方案》,完成诉源治理工作、金融破产审判、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研究等11个重点调研课题,有力促进了工作。二是坚持一线开展调研与推动解决问题并举。结合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中院领导班子带领分管部门干警深入基层一线,通过现场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下沉调研59次,到12个县市区法院调研诉源治理、人民法庭、审判执行等工作,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提出对策,现场推动解决人民法庭安全保卫、智慧法院建设应用等方面问题56个。三是坚持调查研究与成果转化并重。切实作好调研成果转化“后半篇文章”,突出抓好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对较为成熟的23项调研成果予以采纳并转化为工作机制、亮点品牌。针对成果转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后续调研,最大程度发挥调研成果转化效能。建立调研成果转化清单,针对调研发现的审判管理症结,创新“3+3+3”审判监督管理模式,构建审判权力科学运行制约监督体系,提升办案质效,经验做法获最高法院刊发推广;针对审判实践中社会治理难题,积极履行法定职能,发出司法建议186份,回复采纳率达83%。强化调研成果推广,省法院院长霍敏等领导对济宁法院诉源治理调研报告作出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来源:济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