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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将建立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

来源:山东商报2013年5月17日【评论0条】字号:T|T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任秀芳)昨天上午,全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电视会议在济南召开,副省长季缃绮出席并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要认真做好旅游投诉处理,建立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建立部门间转办机制,确保旅游消费维权件件有结果。

  针对现有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与《旅游法》不完全一致的,在《旅游法》实施前,各有关方面要尽快做好修改衔接工作。同时,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包括景区门票涨价听证制度,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制度,对违法和不当行为检举投诉制度等,都要抓紧制定出来并予以公布,确保《旅游法》得到有效实施。

  季缃绮强调,《旅游法》的出台,为治理旅游经营当中各种乱象、解决各种违法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武器。要对诱导、诱骗消费者,强迫购物等不法行为,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要认真做好旅游投诉处理,建立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通过整合投诉受理机构、建立部门间转办机制,确保旅游消费维权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据山东省旅游局局长于冲透露,目前山东正在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发展的意见》。

  据了解,当前,我省旅游业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2012年旅游总收入达到4500多亿元,增长21%,占GDP的比重达到9%,相当于服务业增加值的22.6%,对地方财税的贡献率超过8%,已经成为我省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近年来,我省游客数量不断攀升,去年接待游客总量超过4亿人次,许多城市游客量达到常住人口的5—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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