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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交警回应汽车限行:限区域 不会限购限号

A-A+2014年12月3日08:16齐鲁网评论

  原标题:济南交警回应汽车限行:设限行区域不会限购和限号

  齐鲁网12月2日讯(记者 扈枫)今天,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委曹凤阳在接受齐鲁网采访时表示,济南市今后不会采取限购和限号的方式治理大气污染和缓解交通拥堵,但会采取区域、道路、时间、车型等方式限制车辆的使用。同时,他还透漏下一步高架路将禁止货运车辆通行,方案正在完善中。

  据了解,前期环保部门对我市大气污染源的分析表明,机动车尾气污染是第四大污染源,占比15%,因此治理机动车排放污染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在近年来济南市汽车保有量年均增长20%的情况下,市区路网通行能力较2011年平均提高10%,总体交通延误减少约8%,高峰期交通拥堵平均减少了15分钟,交通拥堵报警点下降25.7%。结合济南市发布的统计信息和居民出行调查数据,估算近三年城区交通燃油消耗年均节省约6365万升,年均减少碳排放约5万吨,其中公交车、小汽车拥堵成本年均节省约5.3亿元。

  面对市民们关心的汽车限行问题,曹凤阳表示将在科学调研分析市区交通状况的基础上,区分机动车车型、排量、通行区域及时段等不同情况,分别研究制定限行规定,适时在老城区(护城河以内)等区域打造慢行交通示范区,引导市民群众降低小汽车使用强度,缓解市区交通压力,减少大气污染。相关限行规定将兼顾各方面交通参与者的利益和需求,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此外,曹凤阳还表示济南市交警部门将继续推进黄标车淘汰治理、公交优先保障措施、停车管理增效工程等工作。他强调今后一个时期交警的主要工作就是结合济南交通现状开展“三畅三治”工作,具体为“三畅”:一是倡导绿色慢行;二是倡导公交出行;三是倡导守法文明。“三治”:一是治堵;二是治黄;三是治乱。

  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委曹凤阳答记者问

  问:如何看待王敏书记提出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行动是第一民生工程?

  答:环境空气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事关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动员大会上,王敏书记把空气质量的改善上升到了重大民生工程的高度,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高度关注,体现了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信心和决心。

  前期环保部门对我市大气污染源的分析表明,机动车尾气污染是第四大污染源,占比15%,因此治理机动车排放污染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多年来,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市公安局领导下,将机动车污染治理与治堵工作有机结合,紧紧围绕省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坚持科学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相结合,以"打造优质生活,让市民群众享受交通、快乐出行"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策动力和影响力,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在近年来我市汽车保有量年均增长20% 的情况下,市区路网通行能力较2011年平均提高10%,总体交通延误减少约8%,高峰期交通拥堵平均减少了15分钟,交通拥堵报警点下降25.7%。结合我市发布的统计信息和居民出行调查数据,估算近三年城区交通燃油消耗年均节省约6365万升,年均减少碳排放约5万吨,其中公交车、小汽车拥堵成本年均节省约5.3亿元。可以说,治堵工作的成效对我市大气环境治理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是治堵工作的收官之年,三年来治堵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治堵工作依然在路上,任重而道远。汽车高拥有、高强度使用,交通拥堵日益加剧势必给我市大气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而公安交警作为路面见警率最高的警种也是大气污染的直接受害者,大气环境改善公安交警也将直接受益。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王敏书记的指示要求,立足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紧紧围绕黄标车治理、公交慢行交通保障等重点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坚决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把这一重大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问:如何贯彻落实济南市大气防治十大行动?有什么具体措施?

  答:此次,市委市政府实施“十大行动”,是对大气污染从源头到末端的一次大范围、全方位的综合治理行动,体现了科学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的理念,其中,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实施机动车污染治理行动。市政府成立了机动车污染治理行动工作组,由王新文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共计27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行业主管”等原则,分工负责、合力推进黄标车淘汰、机动车环保监控、新能源(清洁能源)推广、城市交通管理优化提升等重点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将强力推进以下工作措施:

  (一)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是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一项重点工作,省政府确定了2015年底前淘汰全部黄标车的目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发布了相关通告。截至11月底,我市已淘汰黄标车37568辆,超额完成了今年淘汰任务(完成了任务目标的117%)。下一步,将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形成整治合力,强力推进黄标车强制注销及报废、黄标车限行管理、淘汰补贴核发等工作,确保2015年底前完成全市9.2万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在这里也呼吁广大黄标车车主和驾驶人尽快办理相关淘汰手续,自觉遵守限行规定,为改善我市大气环境尽一份力。

  (二)以“公交都市”建设为载体,全面落实公交优先保障措施。无论从防治机动车污染,改善大气环境的角度,还是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角度来看,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等绿色、低碳的交通方式,适当限制小汽车使用,都是必然的选项,也是根本的出路。下一步将结合路权分配改革和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力争利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市25条城市主次干道增设公交专用道,落实公交信号优先措施,健全完善交通卡口、电子警察、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严查违法占道行为,切实保障公共交通优先通行权,打造畅行公共交通走廊。

  (三)以人为本,打造优质慢行交通环境。将积极推动城市交通管理由“以车为本”向“以人为本”转变,在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中更加关注自行车、行人等慢行交通的通行权益保障。下一步将会同市政公用、规划等部门对市区道路慢行交通环境进行综合排查,集中整治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不连贯、违章占道、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全力打造连续、安全、畅通的慢行交通环境。

  (四)优化机动车限行措施。将在科学调研分析市区交通状况的基础上,区分机动车车型、排量、通行区域及时段等不同情况,分别研究制定限行规定,适时在老城区(护城河以内)等区域打造慢行交通示范区,引导市民群众降低小汽车使用强度,缓解市区交通压力,减少大气污染。相关限行规定将兼顾各方面交通参与者的利益和需求,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五)深入推进停车管理增效工程。市区两级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将稳步推进停车差别化收费、配建停车场整治、路内停车管理等工作,加快起草制定《济南市鼓励和推进公共停车场(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编制《公共停车场近期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综合执法管理,进一步推行主干道“禁停”措施,规范次干道、支路和社区微循环停车管理,对占用停车场或公共道路举办大型活动等进行严格审批,切实规范停车秩序。

  (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大力整治大货车、渣土车扬尘撒漏等违法行为。大货车、渣土车各类违法行为一直是我们打击的重点。此次作为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的成员单位,我们将积极配合城乡建设、城管、环卫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道路通行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严格执法、规范管理”,强化重点区域和时段的管控,大力整治大货车、渣土车扬尘撒漏,以及超载超速、违法进市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大货车、渣土车运营秩序,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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