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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商局公布9个不合格批次电热水器

A-A+2014年11月27日12:42齐鲁晚报评论

市场上热销的各个品牌热水器。(资料片)市场上热销的各个品牌热水器。(资料片)

  齐鲁晚报济南11月26日讯(记者任磊磊) 11月26日,济南市工商局公布一批流通领域电热水器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其中9个批次的电热水器判定为不合格商品,主要存在商品标志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设计结构、元器件质量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等产品质量问题。

  “热水器的质量安全关系到市民的人身安全,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将可能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因此热水器的质量问题决不能忽视。”所以进入冬季后,济南市工商局对全市流通领域部分电热水器质量进行了抽查,发现有9个批次的电热水器为不合格商品,包括AiQi、Eoter欧太、全新牌、VO。史诺斯、欧派、鑫鑫、樱花、Haotaitai、长城等品牌。涉及的主要问题为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标识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接地措施项目不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针对本次抽查检验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9家经营者,济南市工商局已依法立案调查,并责令其依法对不合格商品采取警示、召回等措施。济南市工商局将对经营不合格商品的市场主体组织商品质量分析会,分析导致产品质量的原因,并审核经营者的整改报告,督促其严把商品质量关。

  济南市工商局要求,凡在本市流通领域销售的与本次不合格商品名单相同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商品,应当自公示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直至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并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可继续销售。未对不合格商品采取措施的,工商部门还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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