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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延期 回应称旧贷没还完

A-A+2014年11月21日10:54经济日报 评论

  山东省近日公布的一则通知引发网友议论,其内容是:一次性将6段原定收费期不足15年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期延长至15年,并将9段已到收费期限的高速公路再延期收费一年。面对质疑,山东省交通厅给出的理由是,山东省对政府还贷公路实行的是“统贷统还”,旧贷尚未还完,路网还要接着完善,政府需借新贷,且债务化解不利。另外,如果各路段按期停收费用,会割裂高路网完整性,不利于路网高效畅通。

  在最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曾多次谈到高速公路超期收费的问题,呼吁构建一套科学规范、明晰精细的管理体制。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到底该不该延期收费?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地做出回答,关键要看是否从真正意义上缓解了通行群体在高速公路上的通行压力,收费机制的设计是否合情合理。这就要求必须对高速公路的整套管理体系进行统筹,除了需要建立科学高效的日常管理体制之外,还必须制定规范合理、透明健全的投融资体制和财务管理体制。

  其一,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不断提高路网的养护质量和水平,有效减少养护费用的开支。日常管理方面,也要有效利用各种管理资源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如运用交通运输物联网体系,实现无现金收费,降低人工管理成本及其他类似的财政负担。其二,要对高速公路的费用收取制度进行规范合理的设计,为公路成本如期保量回笼提供坚实保障,以此缓解高速公路的还贷压力。其三,完善和强化高速公路的审计监督机制,深化收支、还贷的透明化管理。需将收费公路名称、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期限、通行费收支、融资还贷,以及养护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等详细信息及时公之于众,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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