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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制定规划 室外体育设施要创造条件免费开放

A-A+2014年11月3日08:04大众日报评论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体育设施服务需求,山东省制定了“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其中一个要点是在2015年前,我省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体育锻炼意识不断增强,体育服务需求日趋旺盛。但在现实中,公共体育设施仍不能满足群众快速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具体表现在:一是供给不足,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约1.2平方米,远低于日、韩等周边国家平均水平。二是布局不合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差异明显。三是结构不合理,大型综合性比赛场馆所占比例相对较高,群众性健身场馆所占比例偏低。四是设施利用率不高,社会开放度不够。

  规划提出的建设目标是,到2015年,我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有较大发展,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有条件的市(地)、县(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普遍建有体育场地,各类体育设施的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有较大提高,开放时间明显增加,初步形成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在条件适宜的地区,基本实现“县县都有公共体育场”;50%以上的县(市、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5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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