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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拆迁用职务索贿 山东临沂村支书受贿两万多

A-A+2014年10月30日07:43法制日报评论

  原标题:搞拆迁用职务索贿山东临沂村支书受贿两万多

  在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店头镇一村支书宋某利用村里搞拆迁还建工程之机,伙同村委主任等人,收受承建方好处费两万四千余元。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二年。

  据悉,自2013年至今年初,宋某在担任村干部期间,适逢村里搞拆迁还建工程。此间,宋某单独或伙同本村村主任高某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负责本社区住宅楼建设完善以及绿化过程中,先后4次非法收受施工建筑方给予的好处4.988万元,个人分得2.47万元,为施工承建方谋取利益。今年春,村主任高某被纪检部门双规后,宋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姜东良陈兆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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