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被查到受审最快只用了一个月

  高官从被查到受审,经历的时间并不相同,多集中在一年以上两年之内,也有几个月或两年以上的。

  本报记者梳理的案例中,最短的是段义和,因其涉及爆炸罪这一特殊情况,从实施犯罪到一审宣判,历时只有一个月。

  但这毕竟是少数。多数高官从被查到受审,间隔时间在5个月以上,郑筱萸6个月,江苏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长徐国健8个月,李达球15个月,陈良宇21个月,刘志军28个月,最长的是在济南中院受审的王怀忠,达32个月。

  间隔时间长短与案情复杂程度直接相关。办理王怀忠受贿案时,王怀忠对抗调查,拒不认罪。专案组从多省市抽调精干力量,彻查该案,带出了47起腐败案件,足见其复杂性。

  至今形成的对副省(部)级以上高官贪腐犯罪案件处理的通常程序是:中纪委立案检查完毕后,将案件移送最高检,由最高检指定某一省级检察院具体办理,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后,再由最高法指定相应级别的人民法院进行异地审理。今年5月29日,随着内蒙古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案开庭,十八大后落马的省部级高官陆续进入“审判季”。目前,已有4人一审宣判,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李达球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刘铁男受贿3000多万被判处无期徒刑,王素毅也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

  截至2014年底,随着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被查,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及以上高官已达57人。算上刚开庭的倪发科一案,目前已受审的仅5人,除了被处分的衣俊卿、付晓光和去世的任润厚,还有49名落马高官排队等着受审。

  本报记者对已经判决并经公开报道的40名省部级以上官员进行梳理发现,有3人被判死刑,分别是王怀忠、段义和和郑筱萸,判死比例为7 . 5%。但是被判处死缓的人数达到15人,占37 . 5%,其中包括刘志军。

  《法制晚报》曾以36名受审省部级以上高官为样本分析称,有23名选择不上诉,占比为63 . 9%。比如,去年6月9日,刘志军在被带出法庭时说,“相信法律能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我不会上诉。”而另外13名不服一审判决、选择上诉的,无一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