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社会>正文

济南女子家中制造毒猪肉被抓 法庭上称不知违法

A-A+2014年11月3日13:45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济南11月3日讯(记者 戚鑫 齐亚秋 周文鹏)韩某娟是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乙武村人,今年39岁,2014年9月30日,长清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公诉机关指控其犯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法院在线》报道,据了解,被告人韩某娟在2014年2月17日起,在家中对固定的生猪注射沙丁胺醇。沙丁胺醇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瘦肉精,人食用后直接危害健康,会出现心慌、战栗、头疼、恶心等症状,严重的可导致死亡。

  今年3月18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在韩某娟生产的298克生猪肉中检测出过沙丁胺醇。可在法庭上,韩某娟一改往日的供述,声称自己之前并不知道添加沙丁胺醇是违法的。

  据了解,韩某娟从同村人手里购得瘦肉精后,给19头猪中的4头打上了瘦肉精,其余的生猪则用来取得合格证。打了瘦肉精的生猪肉色好看,而且注水后可以增加体重。韩某娟将打了瘦肉精的生猪卖给济南圣洋物流农贸市场的人,从而销向市场。

  韩某娟的违法行为在毒害了别人家的餐桌时也危害了自己的家庭,庭审当天,法院并没有做出当庭判决,对此,齐鲁网将继续关注。(视频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法院在线》 原标题:【说案拉理】济南:制售毒猪肉 害人又害己)

  【更多热点请上新浪新闻APP订阅山东新闻 齐鲁事尽在手中】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