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社会>正文

临沂临沭一村支书搞拆迁利用职务索贿两万多元

A-A+2014年10月30日08:15法制日报评论

  在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店头镇一村支书宋某利用村里搞拆迁还建工程之机,伙同村委主任等人,收受承建方好处费两万四千余元。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二年。

  据悉,自2013年至今年初,宋某在担任村干部期间,适逢村里搞拆迁还建工程。此间,宋某单独或伙同本村村主任高某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负责本社区住宅楼建设完善以及绿化过程中,先后4次非法收受施工建筑方给予的好处4.988万元,个人分得2.47万元,为施工承建方谋取利益。今年春,村主任高某被纪检部门双规后,宋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姜东良 陈兆永)(完)

  【更多热点请上新浪新闻APP订阅山东新闻 齐鲁事尽在手中】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