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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国庆出行提示 京沪高速临沂段或超饱和量

A-A+2014年9月30日10:08新华网山东频道评论

  原标题:山东交警发布国庆出行提示 这些易堵路段您注意

  新华网山东频道9月29日电(张波 炊家富) “十一”国庆长假期间,山东省内高速公路继续实行小型车辆免费通行政策,免费期间为10月1日零时起至10月7日24时止。根据往年经验分析,预计高速公路小型车数量激增,黄金周期间出行高峰将出现在10月1日、2日,返程高峰将出现在10月6日、7日。在此,山东高速交警发布出行提示,公布省内易发生拥堵及团雾等恶劣天气的高速路段、时段,提醒广大驾驶员及时关注假期路况信息,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开流量高峰和易拥堵路段,确保出行安全顺畅。

  “十一”期间易拥堵高速路段

  国庆期间,高速公路车流量将大幅提高。预计,青银、京台、京沪、济广等干线高速公路流量将会比往常增加50%—100%,车流量高峰期将会集中在10月1日和7日。省内京台高速德州至泰安段、青银高速济南至潍坊段车流量高峰期有望突破10万辆;京沪高速临沂段、济广高速长清段车流量高峰期将超过饱和容量;沈海、长深、荣乌、青兰等高速车辆量较往日将成倍增长,上述路段为易拥堵路段。驾驶人通过交通广播、高速交警官方微博、微信和交通出行网及时关注高速路况信息,科学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避开出行高峰。

  “十一”期间易发生团雾高速路段

  入秋以来,天气冷暖交替,高速公路易发生团雾等恶劣天气,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和长时间、长距离堵塞。易发生团雾高速路段有:G3京台高速德州至泰安段;G2京沪高速蒙阴段;G20青银高速青岛、高密段;G1511日兰高速菏泽段;G18荣乌高速潍坊段。行经团雾路段要适当增大跟车距离,降低车速,注意观察道路情况,遇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以防发生追尾事故。

  “十一”期间危化品运输车辆禁上高速

  今年国庆期间,山东省继续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高速公路。但是高速公路互通且与外省相连,危险品运输车辆禁行管控压力较大,省际收费站口易造成交通拥堵,高速交警部门已协调相邻省份协助做好分流疏导工作,并加派警力进行疏导。在此,高速交警提示:国庆假期,山东省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违反规定将处2000元罚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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