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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出台条例保障老年人权益 65岁免费乘公交

A-A+2014年9月26日07:42齐鲁网评论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日前正在审议中。条例规定,全省65周岁以上老人将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对八十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家庭成员应经常看望或问候老人;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人经济资助的,老人可以拒绝。

  截止到去年底,山东60岁以上老年人口接近170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7%,数量居全国第一。

  原标题:山东将出台条例依法保障老年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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