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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钢列首批淘汰落后产能名单 淘汰产能不得转移

A-A+2013年7月28日09:45第一财经日报评论

  原标题:首批淘汰落后产能名单出炉 包钢股份、山东钢铁在列

  7月25日晚,工信部公布2013年首批淘汰落后产能名单,包括炼铁、炼钢等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其中涉及钢铁行业的炼铁产能277万吨,炼钢产能697.9万吨。

  记者注意到,此次公布的名单中,共有19家上市公司上榜。其中,包钢股份焦化厂需淘汰焦炭产能172万吨,山东钢铁需淘汰焦炭产能55万吨。

  工信部要求,有关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2013年9月底前关停列入公告名单内企业的落后产能,确保在2013年年底前彻底拆除淘汰,不得向其他地区转移。

  金银岛分析师张绪则表示,今年,很多钢企仍有新增高炉产能的计划,总计大约近4000万吨,再加上诸多未纳入统计的小钢厂等产能,全国钢铁产能必然超过10亿吨。“目前钢铁行业的产能结构矛盾,仍较为突出。”他说。

  截至2012年底,我国的粗钢产能约为9.7亿吨,产能过剩问题比较突出。财政部曾表示,产能过剩导致钢材价格全面下跌,大部分企业处于亏损状态,钢铁行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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