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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载李某某案标题低俗 聊城一媒体被通报整改

A-A+2014年1月4日07:54京华时报评论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对近期7家报刊的5起报刊刊载虚假低俗内容的调查处理情况予以通报,涉及刊载低俗标题、低俗广告、失实报道、虚假新闻等行为。

  其中,2013年6月28日,山东《聊城晚报》刊载题为《李天一他妈的要求高,律师不干了》的新闻报道;2013年9月,上海《新民周刊》第35期刊载题为《李某某他妈的舆论战》的封面报道。两媒体使用内容低俗的新闻标题,有失社会公德。目前,山东省、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分别对《聊城晚报》《新民周刊》下发警示通知书,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两家媒体均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并进行认真整改。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全国报刊出版单位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同时,总局重申4点要求:坚持正确出版导向,严格报刊采编流程,认真开展新闻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完善报刊违法的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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