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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因妻子要求每次同房付费100元起诉离婚

A-A+2013年10月17日11:05法制日报评论

  法制网讯 记者马超 通讯员闵逸 涂萱 “每次同房时,她都会向我提钱,一次100元。”家住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高资镇的葛某觉得自己的婚姻跟某种见不得人的交易太相似了。一怒之下,以妻子不尽正常夫妻义务、有赌博恶习等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日前,丹徒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另类的离婚案。

  葛某与钱女士均系再婚,在经历了甜蜜之后,夫妻生活归于平淡,葛某逐渐发现妻子钱某有赌博的嗜好,无心照顾孩子。夫妻之间逐渐争吵不休。发生矛盾后,妻子更提出了令他难以启齿的特殊要求,即每次葛某想行房事时,妻子总要求其支付一定的费用。

  一开始葛某以为是玩笑,总是不假思索地便答应了,可日子长了,葛某觉得妻子提出要钱并非夫妻间开玩笑,而是当真的,如若葛某不答应,钱女士便死活不让其碰自己。有时,葛某为了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百般无奈地跟妻子讨价还价,行房的价格从100到200不等。夫妻关系日渐恶化。葛某一纸诉状递交法院,要求与钱某离婚。

  在庭审过程中,钱女士向法官表示,夫妻二人是有感情的,现丈夫把婚姻当儿戏,动则就对簿公堂,行房要钱不是事实。她还是关心丈夫的,她也能尽到一名妻子的义务。

  丹徒法院承办法官审理后发现,葛某与钱某虽系再婚,但婚后共同生育一女,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且夫妻二人并无原则性矛盾,虽然两人在婚姻生活中存在一定的分歧,但也是可以通过沟通逐渐扭转的。最终,经法官释法调解,该起离婚闹剧以双方牵手和好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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