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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失恋女穿婚纱自杀 前男友和男同事被索赔78万

A-A+2013年6月26日09:02北京晨报评论

  24岁的晓玲(化名) 身穿白色婚纱死在顺义一家宾馆内。死因是大量饮酒后服用大量药物导致身亡。事发后,其父亲于先生将女儿的前男友和将她带到宾馆的男同事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连带赔偿78万元。昨天上午,顺义法院审理了此案。

  女子酒后服药自杀

  晓玲来自离异家庭,从小由父亲抚养长大。去年6月,她大学毕业后入职顺义区某模板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今年1月21日,某宾馆服务员发现身穿白色婚纱的晓玲一头扎在房间的垃圾桶内,垃圾桶里有两个白酒瓶,房间内充斥着浓烈的酒味。经鉴定,晓玲为酒后中毒死亡。

  事发前,晓玲刚与该公司29岁的生产总监孙某分手。死前,她因没有带宿舍钥匙,被同事翟某带到宾馆。晓玲死后,父亲将孙某和翟某一起告上法庭,认为二人都应该对晓玲之死负责。

  晓玲的父亲于先生起诉说,女儿在工作期间接受了孙某的追求,与他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并商定于今年春节时结婚。但在今年元旦左右,孙某提出分手,导致女儿伤心欲绝,长期未上班。今年1月20日晚,晓玲未带宿舍的钥匙,便与翟某联系,翟某随即将她带到某宾馆开房,并为她提供了大量白酒。由于女儿遭到孙某抛弃后心情悲哀,醉酒后服用大量药物自杀。

  于先生认为,孙某利用职务之便,玩弄女性,是导致涉世未深的女儿自杀的直接原因。孙某明知晓玲有自杀念头,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放任死亡结果发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外,翟某明知晓玲有轻生念头,却在未通知其家属和单位领导的情况下,擅自将其带至宾馆,使其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在家人四处寻人时,翟某又隐瞒了晓玲的实际所在地,延误了抢救时机,对于其死亡也负有责任。

  两被告均表示与己无关

  于先生在法庭上说,女儿以前就因孙某提出分手在家割腕自杀过,后被及时发现。而孙某提分手是因其前女友又找回来了。于先生还出示了女儿去世当天晚上6点多给孙某发的一条短信,内容说是最后一次打扰他,将带着美好回忆远离。“孙某收到短信后什么都没做,眼睁睁地看着一条生命走向死亡。”

  “我对晓玲的感情是真挚的,没有玩弄她的意思。发生这件事我也很伤心。”孙某说,事发前他一直没见到晓玲,在接到她家人电话后,他和晓玲的姐姐一起努力找人。想到翟某平时与晓玲关系比较好,还问过他是否见到晓玲。

  孙某还否认原告所说的分手原因,称他和晓玲恋爱时就一直因小事或晓玲放不下她的前男友而吵架。“我觉得恋人因为闹矛盾分手很正常。”他说,晓玲从小缺少家庭关爱,自杀有家庭原因,也和之前两段失败的感情有关,她一直放不下前男友。孙某还指出,晓玲左腕上的伤疤是高中时失恋割腕造成的。

  翟某表示,他为了帮晓玲解决住处,经过她同意才带她到宾馆的,自己也没有给她提供大量白酒。晓玲在宾馆喝了两杯白酒,“她在酒醒后又自己买了酒,喝完吃了大量药物自杀身亡。后来没有任何家属找我。”翟某说,晓玲经过他的开导状态好了很多,还让他帮她回单位取包裹。后来,因她多次说怕见到孙某受刺激,自己才没有告知孙某她的所在处。“如果我意识到她要自杀,一定会及时联系警察,及时采取措施的。” 

  法院将择日宣判。  

  晨报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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