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警方

  1月21日下午15时36分,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站前派出所接一女子报警称自己在泰安市泰山区大润发附近被一辆白色雪佛兰轿车劫持。

  接警后,站前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按照市局指挥中心指示对嫌疑车辆进行追击,在市局特巡警支队三大队快反机动队、分局治安大队火车站快反机动队警力配合下于15时45分在迎胜路南段将嫌疑车辆截停,随后民警将车内人员控制、带回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汽车驾驶员李某与报警人陈某红系男女朋友关系,当日因感情纠纷二人发生争吵及轻微打架行为,陈某红心生委屈,想对男友进行报复,故拨打110虚构出自己被劫持的事实。

  经审讯,陈某红对自己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 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110是群众紧急求助的生命线,24小时全天候服务。凡拨打110恶意骚扰、谎报警情等滋扰公安机关正常秩序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不仅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还占用、浪费社会公共资源,甚至有可能导致公安机关延误对群众生命财产的宝贵时间。对于谎报、恶意骚扰、滥打110电话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泰山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