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东昌府区卫健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疫情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两诊所未按照规定落实预检分诊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该两诊所分别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卫生健康执法部门提醒各诊所、卫生室、门诊部负责人,在疫情期间不得接收发热病人,严格落实预检分诊措施,要求所有就诊患者出示健康通行码并严格体温测量;一旦发现体温超过 37℃或在 37℃上下浮动的患者,一律进行复检并询问流行病学史,包括旅居史和外来人员接触史;登记个人信息后,引导患者在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到邻近的发热定点医院诊断和治疗,并第一时间登记上报。

  下一步,区卫生健康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顶格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或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依规吊销个人医师资格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