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利于吸引资金、人才、技术等各发展要素的聚集,有利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7月26日下午,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招商引资由过去的拼资源、拼政策、拼减税让利,转变为现在拼服务、拼信用、拼环境。通过做好法律上平等、政策上一致、服务上优化的营商环境顶层设计,从而营造持久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条例》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为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将“放管服”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条例》规定,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行一个窗口受理、集中办理、限时办结、一次办好”;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完善企业年报信息信用修复机制。

  二是为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平等竞争的权利。《条例》规定完善司法信息公开机制,审慎规范采取刑事手段;为增强企业信心和预期,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全面履行依法订立的合同和作出的政策承诺”。

  三是为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加强服务平台建设。《条例》规定“建立政务服务平台,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公共数据平台服务,解决信息系统彼此割裂、互不联通的“信息孤岛”问题;规定建立招商引资专业平台建设,推动精准招商和优质投资项目落地。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