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足疗店现场案发足疗店现场

  2014年10月,山东莒县一足疗店发生火灾,一女子被烧死,然而受害者身上的多处伤痕,说明这不是一起普通的火灾。近日,莒县公安局历时100天艰苦奋战,成功破获“10.18”强奸杀人焚尸案,于2015年1月27日将27岁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抓获归案。

  2014年10月18日凌晨3时15分,莒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莒县城阳街道东村村民王某电话报案:其妻子荆某在莒县城阳街道浮来东路路北的某足疗店发生火灾,在救火过程中发现荆某被烧死,现场有血迹,怀疑系被他人杀害后放火。

  接警后,莒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会同城东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初步勘查发现在该足疗店内发现一烧焦女尸,尸体颈部有刀伤,头部有钝器伤,地面上发现有大量拖拉状血迹,莒县警方立即成立“10.18”杀人焚尸案专案组组织破案。

  专案组民警围绕案发现场周围,兵分多路开展了大量的调查走访、视频侦查、信息研判、技术侦查等相关工作。通过走访调查得知,受害人荆某自今年5 月前在本村租用一套出租房开了足疗店,与其女儿一起经营,10月14日前的七八天因其女儿结婚没有营业,自10月14日再次开门营业,案发当天晚上受害人于晚上7点半左右骑电动自行车去店里,说好忙完就回家,不料却遭遇不测。

  因受害人经营足疗店,接触的人员相当复杂,且现场被大火破坏严重,经一段时间的侦查,也未排查出与死者生前有明显矛盾的人员。然而专案组民警走访周边村庄十余个,挨家挨户排查数万人。经不懈努力,2015年1月犯罪嫌疑人朱某逐渐浮出水面,专案组经缜密布控, 于1月27日22时许将朱某在其家中抓获。

  经连夜突审,犯罪嫌疑人朱某对其强奸杀人焚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朱家梁是一名船员平时出海在外,2014年9月份回家后,家人为其介绍对象。10月17日晚,其在当时相处的女朋友家饮酒,因感情问题心情不悦,从其女朋友家离开后,随即骑电动车到城区想找足疗店按摩放松。

  23时许,朱某转悠至浮来东路荆某经营的足疗店,发现店门口有车未进入,后在城区游逛了近一小时。18日0时30分许,其再次返回该足疗店,并进去按摩。在接受完按摩服务后,见荆某一人在店内,遂产生与荆发生性关系的念头,遭到荆某的拒绝。

  朱某又趁荆某不备,采用掐脖子、捂嘴的方式强行将荆某从足疗店客厅拖至店内一个按摩间内,因荆某反抗,朱某便对荆某头部进行击打致其晕厥。荆某晕厥后,朱某担心被人发现,随即将自己停放在店门口外的电动车及荆某的电动车推进店内,并将店门关闭。此时,朱某产生了杀死荆某的歹念,他用店内水果刀对荆某的颈部捅刺致荆某死亡,而后将尸体拖拽至店内另一按摩间内,对其进行强奸。因担心罪行败露,李某用店内足疗用的酒精浇在荆某身上点火焚尸,在逃离现场时又将荆某的手机及部分现金带走。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已被刑事拘留。(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