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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正式发布

A-A+2017年3月27日15:00新浪山东评论

  近日,新浪山东从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了解到,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正式发布。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实现依法招生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院全称: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3、学院国标代码:13855

  4、学院简介: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由原济南纺织工业学校、济南市建筑工业学校、济南市财经学校、济南市公用事业学校等四所国家和省级重点中专合并组建,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64年。面向全国17个省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

  学校是山东省首批特色名校、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德育暨校园文明建设工作评估“双优”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花园式单位,建有全国首家装配式建筑教学实训基地、山东省财政支持的建筑类实训基地、山东省门窗幕墙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基地、济南市建筑产业化人才培训基地。

  学校下设土木工程学院、工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工程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外合作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结构高度吻合,建有土建施工、建设工程管理、装备制造技术、现代商贸服务、环境艺术设计、交通运输、轻纺服装七个专业集群。开设招生专业35个,其中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专业分别与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合作,实施对口贯通培养本科高层次人才,会计专业与澳大利亚昆士兰TAFE学院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学校全力推进人才培养质量建设。主持山东省高职三年制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和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五年制工程造价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制定完成山东省《民用建筑外窗工程技术规范》《建筑用塑料门窗及相关产品选用技术导则》等行业标准与规范;拥有省级特色专业7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省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6个、省级精品课程25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技能大师1人,济南市拔尖人才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青年技能名师2人,全国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1人;近三年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2项、省优秀教学成果奖6项、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2项、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5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1项、建设部科技开发项目1项、省级教改项目14项。

  学校注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十余家行业协会、二百余家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成立了济南市装配式建筑职业教育集团,与国家级住宅产业化基地万斯达集团合作成立了国内首家校企合作培养培训建筑(住宅)产业化人才的万斯达学院,校行企三方合作成立了国内首家“门窗幕墙学院”并建立了中国门窗幕墙人才教育网,与山东广信试验检测集团合作成立了“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与天齐集团合作建设了山东省首家“建筑安全体验(培训)中心”,与济南奥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省内领先的“BIM技术应用中心”,与济南轨道交通公司合作成立了“轨道交通实验班”,与章丘市政府合作成立高教基地实施农民工培训工程,建有国家级、省市级建筑岗位培训点,形成了“合作育人、利益共享”的办学体制机制。

  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突出。近三年先后获国家级奖项95人次、省级奖项454人次。其中,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中国技能大赛一等奖1项,新西兰大洋洲技能挑战赛金牌1枚;全国数学建模大赛国家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省级一等奖10项;山东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毕业生以“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突出特点赢得社会高度认可,就业率达99%以上,企业评价满意率达90% 以上,在全省高职院校中名列前茅。 

  “十三五”期间,学校将继续传承“以事业凝聚人心”干事创业的光荣传统,秉承“德能并重,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坚持“文化兴校,特色建校”的办学方针,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之路,全力争创全国优质高职院校。

  二、专业招生计划

  1、2017年单独招生高职专科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夏季高考

春季高考

计划合计

学制

学费(元/年)

文史

理工

计划

专业类别

1

建设工程监理

20

 

 

20

3

5000

2

建设工程管理

20

 

 

20

5000

3

机电一体化技术

40

10

06机电一体化

50

5000

4

电气自动化技术

20

 

 

20

5000

5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5

10

10汽车

35

5000

6

汽车营销与服务

10

 

 

10

5000

7

数控技术

10

5

05机械

15

5000

8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40

 

 

40

5000

9

园林工程技术

30

 

 

30

5000

10

会展策划与管理

15

 

 

15

5000

11

动漫制作技术

30

 

 

30

5000

12

国际贸易实务

30

30

15商贸

60

4800

13

市场营销

70

50

15商贸

120

4800

14

服装设计与工艺

40

45

09服装

85

5000

15

建筑工程技术

100

20

04土建

120

5000

16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20

10

04土建

30

5000

17

工程测量技术

15

 

 

15

5000

18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25

 

 

25

5000

19

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

15

 

 

15

5000

20

电子商务

75

20

15商贸

95

4800

21

会计

45

15

14财经

60

4800

22

物流管理

30

5

15商贸

35

4800

23

审计

20

5

14财经

25

4800

24

电子商务(校企合作)

35

 

 

35

8000

25

会计(中外合作)

15

 

 

15

12000

合计

795

225

 

1020

 

  注:对最终录取人数较少专业,报到时,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考生意愿对录取专业予以调整。

  2、招生层次:专科

  3、学制:均为三年

  4、招生计划: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5、招生范围:山东省

  三、招生条件及报名考试时间

  (一)报考条件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院单独招生。春季高考考生的报名,还应符合有关专业类别要求。

  (二)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4月6日至4 月10日(每天8:00-20:0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在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本院的报名办法,考生登录本院网站(http://www.jngcxy.com)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填写14位考生号(准考证号)和18位身份证号及要求的相关信息。

  3、缴费、领取准考证及看考场:

  (1)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考务费按照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标准缴纳170元;报名交费成功后考务费概不退还;

  (2)领取准考证及查看考场:4月15日9:00-16:00统一到学院领取准考证及查看考场。领取准考证时请携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

  (三)考试时间

  1、考试安排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生类别

科目

考试形式

考试地点

4月16日

9:00-11:30

夏、春高考生

文化素质测试

笔试

 

13:30—16:30

夏、春高考生

专业素养测试

面试

  2、考试科目及形式:按照文化素质与技术技能积累并重、有利于选拔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原则,考生考试内容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素养测试两部分。 

  (1)文化素质测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内容参照普通高考基本测试内容,总分36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6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外语测试语种为英语。

  (2)专业素养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包括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才艺展示和职业认知四个方面。分值为360分。

  (3)考试成绩确定:考生考试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及专业素养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成绩均以原始分计入录取总分。

  四、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文化基础测试及专业能力面试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阅卷,面试。

  (二)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成立单独招生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

  (三)评卷工作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五、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考生考核的总分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总分及分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第二志愿;如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考生志愿,则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专业,直至录满。按以上原则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高考后使用。

  (二)录取手续:学院于4 月19 日至4月25日(待以省教育院文件为准)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三)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但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17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四)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专科)学习。以上考生于 4月12日前到我院报名,提供相关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审核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

  (五)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获得如下奖励的考生优先录取:

  1、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优干)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获三等奖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4、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5、其他学院认可的特长。

  (六)若所报专业已满,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将随机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体检:依据考生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的体检,录取报到后学院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它

  1、外语语种要求:招生外语考试语种不限,我院的公共外语是英语,其它语种入校后需改学英语。

  2、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3、对录取人数较少专业,报到时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考生意愿对录取专业予以调整。

  六、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成立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八、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监督电话:0531-86385151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者,应予回避。

  (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九、学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我院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其中市场营销、国际贸易、会计、审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专业学费为4800元)。住宿费按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执行。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考生释疑

  (一)考生享受的待遇

  单独招生考生入学后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相同待遇。

  (二)专业调整

  学院实行分大类教学,一年后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三)学院的奖、助学金体系

  1、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及企业专项奖学金。

  2、对报考工商学院的考生,学院还设有定向助学金,韩国大兴洋行株式会社姜德龙先生为服装纺织专业设立了专项助学金。

  3、助学贷款。新生可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助学贷款。

  4、勤工助学。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以解决学生的生活困难。

  十一、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十二、其他事项

  1、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2、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本章程由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6088号  邮编:250200

  办公电话:0531-86385086 86385100

  招生咨询电话:0531-81296901 81296902 81296903 81296904

  学院网址:http://www.jngc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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