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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64年。学院先后荣获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2018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等称号;是山东省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职学校;是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校、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示范单位、山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校、山东省教育信息化试点校、山东省教学质量诊改试点校、山东省校园文化建设标杆学校、山东省最佳社会声誉高校。
  学院下设土木工程学院、工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工程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外合作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建有土建施工、建设工程管理、装备制造技术、现代商贸服务、环境艺术设计、交通运输、信息技术等7大专业群。开设35个招生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0717人,教职工752人。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专业分别与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合作,实施对口贯通培养本科高层次人才,会计专业与澳大利亚昆士兰TAFE学院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学院始终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十余家行业协会、二百余家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建有全国首家装配式建筑教学实训基地、山东省财政支持的建筑类实训基地、山东省门窗幕墙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基地、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和装配式建筑施工体验式教育试点基地、济南市建筑产业化人才培训基地、通力电梯北方培训中心等校内实验室、实训基地219个,与华为集团、京东集团、天元集团、水发集团、天齐集团等知名企业共建校外实践基地126个。建有全国职业院校传统技艺传承示范基地1个、非遗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2个,形成了政行企校合作育人的办学体制机制。
  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突出。近三年先后获国家级奖项107人次、省级奖项471人次,毕业生以“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突出特点赢得社会高度认可,近三年总体就业率99.28%,就业满意度98.10%。毕业生张志伟获得山东省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称号。
  学院将继续传承“以事业凝聚人心”干事创业的光荣传统,秉承“德能并重,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之路,建设有特色高水平优质高职院校,服务国家战略,融入区域发展。

  园林工程技术专业

  一、培养目标

  培养精通园林景观设计和园林工程施工管理,能够从事景观设计、园林施工管理等相关工作,具备设计绘图能力、园林施工管理能力、智能养护管理能力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创新型、复合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以注册建造师和城市规划师为职业规划目标,实现双证书就业(毕业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还可获得造园技术士等国际认证的职业等级证书)。

  二、师资力量

  本专业现有专兼职教师30人。其中专职教师15人,兼职教师15人,专兼职教师比例1:1。专职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14人,其中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5人,双师素质老师11人。专职教师分别兼任山东建筑大学设计院顾问、山东电建公司景观顾问、绿地美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技术总工、济南园林设计院设计师、山东电视台农科频道插花讲师等职务。兼职教师中,聘请了绿地集团山东子公司总经理、山东林业厅三级研究员做为产业教授。整个师资队伍中,有注册一级建造师6人,注册规划师2人,注册监理工程师2人,注册一级造价师1人,国际认证TAE评价师1人,二级注册证书持有者10人,具备培养高素质职业人才的能力。

  三、专业特色

  本专业是首批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项目重点建设专业,是省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国家级园林专业资源库牵头建设单位,山东省园林信息化教学最佳专业。专业注重校企合作,具有较高社会服务水平,师生共同参与社会服务项目30余项,师生参加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二十余项,承建国家级精品在线课程4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教师主(参)编十三五精品课程规划教材10余本。校企共建有“乡村振兴研发基地”、和《垂直绿化研究院》。

  四、课程开设

  针对学生实际情况,专业课程设有选修课、必修课,选修课设传统文化教育(部分)、英语(部分)、美育课程、信息技术类等,选修课不限课程门数;必修课设18门,每门专业课理论课教学占50%,实习、试验占50%。做到一般学生与优秀学生学习、就业、升本统筹兼顾。在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基础上,新增了无人机测绘等第二课堂,兼顾学业和创新创业。

  主干课程有:园林制图与CAD;园林效果图制作;园林规划,园林工程;园林预决算;园林施工图设计;园林建筑小品设计;无人机测绘;园林树木;工程项目管理;庭院景观设计等。

  五、实训条件

  专业现有以园林实训中心为核心,包含园林制图实训室、种植设计实训室、景观设计实训室、插花实训室、园林施工实训室、微缩景观实训室、园林国赛实训场、园林小品实训区等十几个校内实训室以及光合集团、建大置业公司、济南园林集团、济南植物园等十几个校外签约实训基地。实训中心包含传统园林景观、园林建筑构造、自然山水和种植设计四个实训区域,秉承“园中教,园中学、园中做”的教学理念,集展示与教、学、做一体。

  专业教学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施工经验积累,通过与济南园林集团、绿地美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济南植物园、光合股份公司等优质施工企业的合作,每年接纳学生实习岗位达300个左右,为学生就业竞争力的综合提升提供了支持。

  六、专业课考核

  1、学生考试

  学生考试包括学习过程考核与期末考核两部分,其中过程考核包括:课堂活动、作业、课件、实习实验等;期末考核一般以笔试、论文、答辩等形式进行,重在培养学生职业技能、职业素质。

  2、技能大赛

  学院每年举办本专业技能大赛,选拔优秀学生、老师参加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取得了丰硕成果。近年来,园林师生先后获得国家级园林教学资源库课题1项,全国教师技能大赛二等奖2项,全省教师技能大赛一等奖2项,全国学生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1项,全国土建大类规划设计大赛二等奖一项等多项荣誉。

  3、考取证件情况

  学生在顶岗实习前后,本专业会组织BIM、景观设计师、预算员、资料员等技能证书考试,实行双证书毕业。下一步将组织学生考取造园技术士技能证书考试,获得国际认证资格。

  4、专升本情况

  根据教育厅当年发布的升本专业目录文件,报考相关升本专业,校内设有升本专业辅导班。专升本毕业的学生,第一学历为本科学历。

  5、奖学金设置

  国家奖学金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助学金4400—2200元、学院奖学金1000--400元。

  七、丰富多彩的专业校园文化活动

  学院学生管理工作获全国高校学生管理50强,经验成熟,成果突出。艺术设计学院秉承“一切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工作理念,围绕“主题月”项目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党团活动、文体活动、社团活动,推进文化育人、实践育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代职业精神,培养可持续发展、综合素质过硬的艺术设计与管理人才。

  • 社团活动

  八、园林工程技术专业优秀毕业生

  王胜昌,2005园林专业毕业生,园林工程师 、市政建造师、建筑建造师、制片人。创办山东昭星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昭星影视学院,公司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与经营资质(鲁字第794号),也是山东省济南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主要开展影视节目制作、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

  徐海龙,2005级园林毕业生,济南园林集团项目经理。毕业以后,从技术员做起,先后承担了济南连成书寓、山东旅游职业学院、章丘秀源河等园林工程项目。2010年起,因工作业绩出色,被公司提升为项目经理,2016年起,担任园林集团直属分公司经理,并被济南回民中学等多家单位聘为兼职导师。

  彭建龙,2009园林专业毕业生,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现就职于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生工作表现优异、吃苦耐劳,得到了公司领导的高度评价。基于他的优良表现,当年就被评为济南城建集团先进工作者。短短几年,已经成为园林公司项目部经理(享受副总经理待遇)当前担任城建集团赫山项目部经理。

  九、实习与就业

  1、顶岗实习

  学院是全国创新创业50强单位,本专业学生顶岗实习由学院统一安排,个人找的需出具家长、顶岗单位证明。一般顶岗实习期间每月企业补助3000元左右,毕业后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月收入5000左右。由于园林就业市场目前远未饱和,毕业后学生全部从事设计、施工管理工作,不需要从事体力劳动。

  2、就业面向

  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各园林公司、市政工程公司从事施工管理工作;景观设计院、设计公司从事规划设计工作;风景名胜区、机场、高速公路绿化管理部门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绿化管理管理工作;监理公司、项目管理公司从事预算员、资料员、监理工程师等职位。

  3、就业渠道

  本专业学生就业渠道有如下几个方式:学生顶岗实习与企业签订合同;专业指导委员会单位录用;学院举办招聘咨询会;参加举办的全省招聘咨询会。济南园林集团、绿地美华文旅投资公司、青山绿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专业指导委员会会员单位优先录用。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9.96%

  十、本专业招生政策

  本专业招收参加4月单独招生和6月夏季高考(不限选考科目)考生。

  十一、贫困生资助

  家庭贫困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教育局办理生源地贷款(免息),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减免学费、校内设有多种勤工助学岗位,设有贫困学生奖学金等措施助贫。(注:贫困生是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乡特困供养学生;孤儿; 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因其它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5000元/人/学年。住宿费六人间600元/人/学年,八人间500元/人/学年。

  十三、联系方式

  专业负责人:赵子贤

  联系方式:1306173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