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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职业学院: 东营职业学院是2001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东营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全国职业核心能力培养优秀单位”“全国高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德育工作优秀高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高校”“培育工匠精神优秀院校”,全省高校“文明校园”“平安校园”。校园占地1902亩,建筑面积43.02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1亿元,教职工855人,建成850人的行业企业兼职教师资源库,全日制在校生17440人, 成人学历在籍学生4800余人。

  学校办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以产教融合为主线,明确了建设黄河三角洲地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高技能与新技术培训基地、科技研发与技术服务中心、继续教育与文化传播中心的办学定位。确立了坚持“问题导向、质量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全面提高“产教融合的契合度、人才培养的满意度、经济社会的贡献度”的办学思路。凝炼形成了“德厚、识博、技精熟”的教师发展目标,“德厚技高、乐业好用”的学生培养目标,“尊道贵德、敬业立人”的校训和“教育让每一个人拥有自信”的教育理念。

  师资水平显著提升。建立旨在服务教师成长、促进教学改革的“教师发展中心”和企业实践锻炼基地,校企共同开展教师培训。专任教师中硕士以上学位占74.6%,双师素质教师占86.1%。建成850人的兼职教师资源库。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首席技师2人,省职教青年技能名师2人,“2016齐鲁最美教师”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

  实习实训条件完备。校内实训场地总面积114148平方米,实训基地16个、实训室162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460个、“厂中校”6个。建设了“东营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现代制造加工、石油工程技术等8个实训中心。石油化工实训基地成为“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学校成为“山东省物联网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承担“国培”“省培”项目17项。

  专业建设成效显著。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8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校企共建骨干专业6个。学校入选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石油化工技术专业成为山东省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44门。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其中特等奖1项。获全国全省技能大赛奖项89个,其中4名学生获工业分析检验国赛一等奖,被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录用,实现高端就业。15名学生在校期间获得“东营市技术能手”称号。

东营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  为保证学校2018年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简介

  (一)  学校全称与代码:东营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440。

  (二)  校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129号;邮政编码:257091。

  (三)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  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东营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7月25日,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东营市人民政府举办。

  (六)  学校基本情况:东营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学校占地1902亩,建筑面积43.02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1亿元,全日制在校生16000人。现有专任教师639人,建成了850人的兼职教师资源库。

学校座落在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东营市,位属经济快速发展的环渤海城市群和山东半岛城市群,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这两大国家发展战略交汇叠加的区域,是油田胜利油田所在地和全国最大石油装备制造业基地,石油装备制造主营业务占全国行业的1/3。作为东部沿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之一,东营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示范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最具经济效率竞争力城市、中国地级十大活力城市、中国石油装备城市等多项荣誉称号,2015年荣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十三五”期间,东营市将构筑起以现代农业为基础,先进制造业为支柱、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引领区、环渤海地区重要节点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急需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毕业生提供了良好的就业环境。

  (七)  专业设置:设有石油与化学工程、石油装备与机电工程、建筑与环境工程、会计、经济贸易与管理、电子信息与传媒、生物与生态工程、教师教育等8个二级学院,招生应用化工技术、石油生产技术、化工装备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石油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服务、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影视动画、艺术设计、物联网应用技术、工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物业管理、商务英语、会计、金融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音乐表演、化工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畜牧兽医、园林技术、药品生产技术、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等47个专业。对接区域主导产业,打造了石油化工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品牌特色专业,建设了8个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品牌专业群。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校企共建汽车检测与维修、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物流管理等6个专业。学校积极推进项目化教学改革,实施“双证书”制度,不断提高学生职业能力。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普通高职招生对象为招生范围省(区)2018年参加普通高考并且高考分数达到所在省(区)相应批次最低控制线与我校相应科类最低投档线者;单独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已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我校单独招生报考条件者。

  四、招生计划

  东营职业学院招生总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春季高考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下达为准,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填报志愿指南为准。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学校公布招生计划网址:zs.dyxy.edu.cn。

  五、录取

  (一)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  录取批次:山东省各科类均为专科(高职)批,单独招生提前录取,其他省区依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批次录取。

  (三)录取规则

  1。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按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考生位次;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省外全部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考生所在省的政策要求必须按照该省录取原则录取的除外。

  4。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项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5。“限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考生”报考的专业仅招收取得《全省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录取按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6。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东营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7。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8。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学校不单独安排艺术类专业测试,非统考专业承认具备专业测试资格的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类别内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成绩(证)。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9。外语语种要求:东营职业学院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东营职业学院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其它语种入学后需改学英语。

  10。东营职业学院对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设限制。

  1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12。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通过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向社会公布。

  13。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及新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六、收费标准

  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的规定执行。学费为:应用化工技术、石油生产技术、化工装备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石油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梯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化工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畜牧兽医、园林技术、药品生产技术等普通文理专业5000元/年;工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物业管理、商务英语、会计、金融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普通文理专业4800元/年;音乐表演、影视动画、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5200元/年;校企合作类专业按照省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执行。

  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个人生活费、书籍费等一律自理。住宿费每生每年800元。新生报到后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不满1个月者按1个月计)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七、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学院通过奖、贷、助、免、补等多种助学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在校学生可以获得奖励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等不同等级的奖学金;部分专业学生也可获得由企业提供的奖学金。

  资助方面:除可参加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企业资助等不同程度的资助,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确定。

  八、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东营职业学院,证书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九、其他事项

  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东营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3.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本章程由东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5.本章程自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十、咨询、联系方式

  1.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546—8060069,8060559,8060063,8060655,8063218

  2.联系人:尹凤川

  3.传真:0546-8060069

  4.邮政编码:257091

  5.学校网址:www.dyxy.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zs.dyxy.edu.cn

  6.监督电话:0546-8060625

  学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129号

  邮编:257091

  办公电话:0546—8060136

  招生咨询电话:0546—806006

  学院网址:http://www.dyxy.net/